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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出现发热等症状时
- 请用抗原检验套装进行自我检查。症状较轻时,请在自己家等地开始疗养吧。
- 有老年人和基础疾病的人,症状严重的情况等,请向经常就诊的医生等医疗机关咨询。
- 根据感染症法没有感染时的就业和日常生活的行动限制。
关于医疗费
- 从2024年(2024年)4月1日开始,转移到正常的医疗体制,公费负担结束了。
- 根据医疗费的自己负担比例,成为通常的窗口负担。
- 在医疗保险中,关于每月的窗口负担(包括治疗药的费用)设置了高额疗养费制度,不会产生与收入相应的限额以上的自己负担。
- 关于公费申请等详细内容,请看医疗费。
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
建议不要外出的期间
- 特别是发病后5天感染他人的风险很高,所以建议把发病日作为第0天,控制5天外出。
- 第5天症状持续的情况下,退烧,痰和喉咙痛等症状轻快24小时左右之前,建议控制外出观察情况。如果症状严重,请咨询医生。
- 在过了10天之前,因为有排出病毒的可能性,所以要注意不要戴无纺布口罩,不要和老年人等高风险者接触等传染给周围的人。发病后过了10天咳嗽、打喷嚏等症状还持续的情况下,请注意戴口罩等咳嗽礼节。
- 建议将发病日作为第0天,控制5天外出(厚生劳动省主页(外部网站)(外部网站))
关于您的家人和同居的人
作为“密切接触者”,不要求基于法律的外出自肃。
- 如果可能的话请分开房间,注意尽量在有限的人身上照顾被感染的家人。
- 外出的时候,请把患了新型日冕的人的发病日作为0天,特别是5天请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
- 到第7天为止有可能发病。
- 请采取洗手等手指卫生和换气等基本的感染对策。
- 请注意不要戴无纺布口罩,和老年人等重症化风险高的人接触。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患病后症状(即后遗症)
社会福利设施等的对应
如果是对疑似新型日冕的感染者和感染嫌疑的使用者进行护理等,请参考《老年人福利设施的对应指南(第六版)》(PDF:3736KB)(PDF:3736KB)进行对应。
请向保健所及所管课报告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请向【提交处】邮件地址报告【报告格式】(Excel:27KB)(Excel:27KB)。
- ➀被怀疑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死亡者或严重患者在一周内发生2名以上的情况
- ②发生10人以上或全体利用者半数以上的感染的情况
- ③①以及不符合2的情况下,怀疑会发生超出通常的发生动向,特别是设施长认为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提交处】旭区福利保健中心:[email protected]
※向保健所报告邮件时,健康福利局高龄健康福利部日冕发生报告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请放入CC。
疫苗接种
详细内容请看2024年度关于新型日冕疫苗接种的通知。
常见问题(新型冠状病毒)
因为总结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常见问题,详细内容请看常见的问题(新型日冕)。
相关链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厚生劳动省)(外部网站)(外部网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COVID-19)相关信息(国立感染症研究所)(外部网站)
内阁感染症危机管理统括厅主页(外部网站)(外部网站)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神奈川县)(外部网站)(外部网站)
咳嗽礼节(厚生劳动省)(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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