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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残疾慰问金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月12日

支援类别

给付

对象灾害

因自然灾害在都道府县内适用灾害救助法的市町村有1个以上时的灾害等

支援的内容

  • 因灾害受伤、疾病而精神或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时,根据灾害吊唁金支付等相关条例,支付灾害残疾慰问金。
  • 灾害残疾慰问金的支付额如下。
支援的内容
维持生计者受到重度障碍的情况250万日元
其他人受到重度障碍的情况125万日元

对象

  • 因灾害而受到以下严重障碍的人。
    (1) 双眼失明的人
    (2) 废除咀嚼及语言功能的人
    (3) 神经系统的机能或者精神上留下显著的障碍,经常需要看护的人
    (4) 胸腹部内脏器官的机能留下显著的障碍,经常需要看护的人
    (5) 失去双腿关节以上的人
    (6) 完全废除两上肢的人
    (7) 四肢失去膝盖关节以上的人
    (8) 废除两下肢用途的人
    (9) 精神或身体障碍重复的情况下,该重复的障碍程度与前各项目相同程度以上的人

咨询

【所管局】

  • 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课TEL:045-671-4044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地域福祉保健部福利保健课

电话:045-671-4044

电话:045-671-4044

传真:045-664-3622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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