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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残疾慰问金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月12日
支援类别
给付
对象灾害
因自然灾害在都道府县内适用灾害救助法的市町村有1个以上时的灾害等
支援的内容
- 因灾害受伤、疾病而精神或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时,根据灾害吊唁金支付等相关条例,支付灾害残疾慰问金。
- 灾害残疾慰问金的支付额如下。
维持生计者受到重度障碍的情况 | 250万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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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受到重度障碍的情况 | 125万日元 |
对象
- 因灾害而受到以下严重障碍的人。
(1) 双眼失明的人
(2) 废除咀嚼及语言功能的人
(3) 神经系统的机能或者精神上留下显著的障碍,经常需要看护的人
(4) 胸腹部内脏器官的机能留下显著的障碍,经常需要看护的人
(5) 失去双腿关节以上的人
(6) 完全废除两上肢的人
(7) 四肢失去膝盖关节以上的人
(8) 废除两下肢用途的人
(9) 精神或身体障碍重复的情况下,该重复的障碍程度与前各项目相同程度以上的人
咨询
【所管局】
- 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课TEL:045-671-4044
关于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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