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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结束】※2019年台风15号・台风19号相关的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的受理已经结束※
2019年台风15号、台风19号造成的灾害中,本制度适用,但受理结束了。
支援类别
给付
支援的内容
申请时的详细注意事项等请从有关制度的传单上确认。
(制度介绍传单(PDF:561KB)(【详细】都道府县中心宣传册)(PDF:487KB)
- 对因灾害而居住的住宅全部损毁等生活基础受到严重损害的家庭支付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金。
※对象灾害是在横滨市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灾害救助法实施令第1条第1项第1号或者第2号的灾害等。 - 支付额是以下两个支援金的合计金额。
※家庭人数为1人的情况下,是各相应栏金额的4分之3。
住宅的受害程度 | 全部毁坏 | 解体 | 长期避难 | 大规模半坏 |
---|---|---|---|---|
支付额 | 100万日元 | 100万日元 | 100万日元 | 50万日元 |
重建住宅的方法 | 建设、购买 | 维修 | 租赁(非公营住宅) |
---|---|---|---|
支付额 | 200万日元 | 100万日元 | 50万日元 |
※大规模半坏的家庭不得已拆毁了住宅的情况下,和全部毁坏是同样的支援内容。
※关于加算支援金的“租赁”,除了入住公营住宅外。
※没有收入条件或用途限制。
※如果决定申请作为维修的话,不能变更为建筑、购买,请注意。
对象受灾家庭
- 住宅全部毁坏的家庭(全部毁坏) ※需要受害分类为“全部毁坏”的受灾证明书。
- 住宅半坏,不得已拆除了住宅的家庭(半坏解体) ※需要受灾分类为“半坏”或“大规模半坏”的受灾证明书。
- 住宅用地发生了损害,不得已拆除了住宅的家庭(用地受害解体) ※需要受灾证明。
- 由于灾害造成的危险状态持续,无法居住在住宅的状态长期持续的家庭(长期避难)
- 住宅半坏,如果不进行大规模的维修就难以居住的家庭(大规模半坏) ※需要受灾分类为“大规模半坏”的受灾证明书。
※申请援助金的人必须是户主。
必要材料
(1)基础支援金 ※已经结束了。
- 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金支付申请书
- 受灾证明书(除拆除用地外,需要全部毁坏、大规模半坏、半坏的记载) ※发行在各区政府进行。
- 住民票(知道受灾时地址的所有家庭都能确认户主和关系)
- 申请者(户主)的汇款账户的存折复印件
⇒除上述内容外,半坏解体时需要的文件
- 灭失登记簿副本 ※发行是法务局。
⇒除上述内容外,拆解地基时需要的文件
- 减失登记簿副本
- 证明地基损害的文件(地基修复工程合同的复印件等)
※关于住民票发行的手续费减免※
从2019年10月15日开始,在各区户籍课窗口作为本制度申请使用而发行住民票的话,手续费是免费的。
请注意在便利店发行住民票的手续费是不免费的。
发行的时候,请带上受灾证明书并出示,同时在发放申请书上申请理由(用于申请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的
需要填写。
(各区户籍课一览)
※关于受灾证明书的发行※
关于风灾,从2020年4月1日开始在各区政府发行。详情请咨询各区政府。
(关于受灾证明书)
(2)加算支援金 ※已经结束了。
- 可以确认住宅的建筑、购买、维修或租赁的合同等的复印件
※不能只申请加算支援金。
※从申请受理到支付需要2~3个月左右。(文件不齐全的情况)
※还有其他支付分类需要的文件。详情请咨询窗口。
申请期限
(1)基础支援金2020年10月8日(星期四) ※结束
(2)加价援助金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 ※结束
咨询
【受理窗口】 ※因为现在没有受理,所以请向以下所管局提出疑问。
- 各区政府福利保健课(窗口一览(PDF:54KB)
【所管局】
- 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课TEL:045-67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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