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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出的是哈马规则(市民、经营者)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关于义务
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计划中规定的分类、排出方法,有义务扔垃圾。
关于手续的流程
不服从分类而扔垃圾的情况下,将进行如下指导、劝告、命令,命令后1年内不分类扔垃圾的情况下,将处以罚款(2000日元)。
关于开封调查和指导等,由本市职员进行。
另外,通过开封调查得到的个人信息除了运用惩罚制度以外不使用。
关于劝告、命令、罚款对象
- 对象是能够进行分类却不进行分类的人。
- 由于误会等原因,分类错误地扔垃圾的情况下,不能成为对象。
关于未分类的垃圾袋的内容
- 在燃烧的垃圾中,混入了很多可以资源化的旧纸(特别是“其他纸”)和塑料制容器包装、塑料资源。
其他
- 如果不知道分类方法,可以在Mio和Eo的分类辞典“MIctionary”(外部网站)上简单地进行分类检索。
- 没有分类到垃圾收集场所的垃圾袋被拿出来感到困扰的人,想详细了解分类等的人,请随时联系您所在区的收集事务所。
请继续协助我们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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