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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出的是哈马规则(市民、经营者)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对于不遵守分类规则的人,处罚(罚款)制度

关于义务

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计划中规定的分类、排出方法,有义务扔垃圾。

关于手续的流程

不服从分类而扔垃圾的情况下,将进行如下指导、劝告、命令,命令后1年内不分类扔垃圾的情况下,将处以罚款(2000日元)。

手续流程

关于开封调查和指导等,由本市职员进行。
另外,通过开封调查得到的个人信息除了运用惩罚制度以外不使用。

关于劝告、命令、罚款对象

  • 对象是能够进行分类却不进行分类的人。
  • 由于误会等原因,分类错误地扔垃圾的情况下,不能成为对象。

关于未分类的垃圾袋的内容

其他

  • 没有分类到垃圾收集场所的垃圾袋被拿出来感到困扰的人,想详细了解分类等的人,请随时联系您所在区的收集事务所

伊奥和美奥

请继续协助我们进行分类。

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家庭系废弃物对策部业务课

电话:045-671-3819

电话:045-671-3819

传真:045-662-12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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