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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准法规定石棉的概要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27日

为了防止石棉对健康造成危害,限制建筑物中石棉的使用。

背景

  • 对于吹石棉等有使石棉飞散危险的物品,有可能会对建筑物的使用者造成健康损害。
  • 因此,为了今后不因石棉飞散而造成的健康损害,导入了建筑物使用石棉的相关规定。

法律修订的概要

限制石棉可能飞散的建筑材料的使用。
※ 具体来说,吹气石棉及含石棉的吹锁羊毛(重量超过0.1%)是管制对象
【限制的效果】
(1) 有义务在扩建时除去。
(2) 在有石棉飞散危险的情况下实施劝告、命令等
(3) 实施报告听取和现场检查
(4) 根据定期报告制度实施阅览

施行日期:2006年10月1日

政令改正的概要

  1. 通过飞散,将石棉作为显著卫生有害的物质来确定。
  2. 扩建时,原则上有义务去除石棉,但扩建部分的地板面积不超过扩建前的地板面积的1/2的扩建,除扩建部分以外,应允许封锁和围堵的措施。
  3. 大规模修缮、模式调换时,对于大规模修缮、模式调换部分以外的部分,应允许封锁和围堵措施。
  4. 关于工作物,关于石棉也要进行建筑物同样的限制等。

省令、告示改正等概要

建筑基准法施行规则的修改

  • 扩建时,在大规模修缮、改装时,应在建筑确认申请书的各层平面图上写明措施的场所等。
  • 应在定期调查报告书中记载有无喷涂石棉,以及有无措施计划。(2007年4月1日施行)

预先添加了不会使石棉等飞散或散发危险的石棉等的建筑材料的告示(2006年告示第1172号)

  • 作为预先添加了石棉飞散或散发危险的石棉等的建筑材料,应规定预先添加了喷涂石棉及含有石棉的喷涂锁羊毛以外的石棉的建筑材料。

制定封锁及围堵措施标准的告示(2006年告示第1173号)
(1) 封锁措施的标准

  • 建筑基准法第37条认定的石棉飞散防止剂(以下称为“防止剂”。),覆盖添加了石棉的建筑材料,或者将添加的石棉固定在建筑材料上。
  • 在添加了石棉的建筑材料有显著劣化、损伤的情况下,应采取防止石棉从该部分飞散的措施等。

(2) 围堵措施的标准

  • 用不透过板等石棉的材料围住添加了石棉的建筑材料。
  • 在添加了石棉的建筑材料有显著的劣化、损伤的情况下,采取防止石棉从该部分飞散的措施等

2000年告示第1446号一部改正告示(2006年告示第1168号)

  • 将用于封锁措施的防止剂追加到建筑基准法第37条第2项的认定对象中。
  • 作为防止剂质量的技术基准,应规定以下内容。
  • (1) 作为以下质量相关的技术基准,应规定以下内容:
  • 李.应规定防剂涂抹量下限的基准值。
    罗.在涂有防止剂的建筑材料上空调设备等风起作用时,不允许从该建筑材料中飞散的纤维。
    哈.固体物与涂有防剂的建筑材料相撞时,产生的凹陷深度与不涂防剂的情况相比要大,具有不会脱落或裂缝的性能。
    尼.在涂有防止剂的建筑材料上拉伸力下降时,根据防止剂,涂膜或固定层的附着力不会下降。
  • (2) 作为检查项目,规定防止剂的组成等,根据材料的交货单等的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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