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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条例、规则、纲要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关于《关于促进横滨市狭窄道路整备的条例》及《施行规则》

条例、施行规则、纲要

关于条例及施行规则的修改

在2016年第4次例会上,根据议员提案,条例修正案被上议程及通过,并于12月22日公布。
经过伴随实施规则的修改的意见公开征集等,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修正条例及规则。


修改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改正条例的主要内容
 修改的要点改正前修改后
协议仅限辅助制度利用者自愿协商

申请建筑确认时,在整备促进路线中的2项道路上的协议义务化

墨切寄附奖励金蚂蚁废止(关于捐赠,和以前一样由道路局管辖)
收购无收购新设在有截断的角地的后退用地收购制度

(将侧沟移设到道路后退线)道路形状整备

无规定努力规定
障碍物的设置及形状的变更无规定利用辅助制度扩大整备的情况下,禁止设置障碍物以及禁止形状的变更
整备促进路线以外的2项道路的扩大整备

制定纲要

纲要的废止及条例的过渡(有条件)

狭隘协议义务化概述

在建筑基准法第42条第2项规定的道路中,在与被指定为狭窄道路整备促进路线的道路相接触的土地上,申请建筑确认申请等的建筑主等,在建筑确认申请等的30天前,将“关于狭窄道路的扩大与横滨市的协议”(以下称为“狭窄协议”。)的义务化了。

事前的狭窄协议义务化对象的手续

  1. 建筑基准法第6条第1项及第6条之2第1项(包括在同法第88条第1项及第2项中适用的情况。)的规定的确认申请
  2. 都市计划法第43条第1项规定的许可申请
  3. 建筑基准法第44条第1项第2号或者第4号规定的许可的申请
  4. 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7条之16第2号规定的认定申请
  5. 横滨市建筑基准条例第4条之3第5项第1号规定的许可申请
  6. 关于横滨市地区规划区域内建筑物等限制的条例第14条规定的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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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企划部建筑防灾课狭窄道路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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