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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建筑物节能法的认定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建筑物节能法的认定制度概要

根据《关于提高建筑物能耗性能等的法律》,通过《建筑物能耗性能提高计划的认定》,可以得到容积率的特例(※)。
※国土交通大臣制定的能源消费性能提高计划涉及的地板面积中,超过通常建筑物的地板面积的建筑(外部网站)

制度概要
 节能性能提高计划的认定
根据法令建筑物节能法第30条
认定标准诱导标准(比能源消耗性能标准更好的标准)

认定对象
范围

建筑物整体、复合建筑物的住宅部分整体、复合建筑物的非住宅部分整体中的任意一个
※为了得到容积率的特例,需要得到建筑物整体的认定。

认定时期新建、扩建等开工前
申请者建筑主等

关于具体的申请手续,请确认另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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