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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建设等限制法的概要

最后更新日期2020年6月18日

住宅用地建设等限制法的宗旨

为了防止因住宅用地造成的山崖崩塌或泥石流流出而造成的灾害,通过进行必要的限制,以保护国民的生命及财产,从而为公共福利做出贡献为目的。

住宅用地建设等限制法的概要

作为可能发生灾害的市区或市区的区域,在横滨市指定的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进行宅地造成相关工程时,必须得到市长的许可。

  • 住宅用地建设是指…
    所谓宅地建设,是指“为了将宅地以外的土地作为宅地,或者在宅地进行的土地的性质的变更”。
  • 宅地是指…
    宅地是指“用于农田、采草放牧地及森林以及道路、公园、河川、其他政令规定的公共用设施的土地以外的土地”。
    这里所说的“宅地”中,也包括不伴随建筑物的停车场、网球场、墓地等。

关于建造住宅用地的工程许可

在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进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工程时,必须将工程计划符合宅地造成技术基准~设计篇~,在工程开始前得到市长的许可。
另外,在获得都市计划法第29条第1项或者第2项的许可后进行的该开发许可的内容(包括根据同法第35条的2第5项的规定被视为其内容的内容。)的住宅用地建设相关工程,不需要许可。

  • 在切土的情况下,那个部分可以形成高度超过2米的“悬崖”。
  • 在盛土的情况下,那个部分可以形成高度超过1米的“悬崖”。
  • 在切土和填土同时进行的情况下,盛土部分产生高度在1米以下的“崖”,并且在进行切土和填土的部分,形成高度超过2米的“崖”。
  • 除上述以外的行为,切土或填土的土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

※ 所谓悬崖,是指“地表相对于水平面呈超过30度角度的土地,是硬岩盘(风化显著的除外)以外的东西”。
※ 建筑物的建筑本身和不可分割的一体工程的基础地业(根伐),不属于切盛土。但是,建筑物的外围全部建成的情况下,建筑物的基础部分也作为切盛土的范围。
详细内容请看《需要许可的工程》(PDF:105KB)

住宅用地的保全义务

住宅用地建设工程限制区域内的住宅用地的所有者等,为了不发生山崖崩塌等灾害,有责任经常维持安全状态。
另外,市长为了防止灾害,有时会向住宅用地的所有者等发出劝告和改善命令。
另外,在横滨建筑信息中心(市政厅舍2楼),可以阅览记载了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的位置以及宅地造成相关工程的许可等情况的住宅地图(各区版)。

关于特定场所的个别具体内容,请咨询各方面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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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宅地审查部宅地审查课

电话:045-67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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