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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湾道路的特殊车辆的通行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2月6日
在港湾道路上通过特殊车辆需要得到批准
在本市的港湾道路上,为了保护道路的构造和防止交通的危险,超过车辆限制令规定的最高限度的车辆通行的话,需要得到本市的通行许可。
什么是特殊车辆?
构造特殊的车辆,运输的货物是特殊的车辆,宽度、长度、高度以及总重量中的任意一个超过车辆限制令规定的最高限度的车辆等。
关于横滨市港湾局管理的道路及指定管理者管理的道路的处理
关于港湾道路,有港湾管理者本市(港湾局)管理的道路和基于地方自治法规定的指定管理者制度的指定管理者管理的道路。
根据横滨市港湾设施条例第2条第2项的规定,在港口设施的告示中规定了各自管理的道路。(告示的链接地址)(外部网站)
・港湾局管理道路
“4临港交通设施(1)道路イ道路II”中标记的道路
・指定管理者管理道路
“4临港交通设施(1)道路A道路I”上标记的道路
※如果不知道符合的道路,请联系以下的咨询处。
申请批准时必要手续
申请文件
①特殊车辆通行许可申请书格式(PDF:51KB)记载例(PDF:54KB)
②关于车辆诸元的说明书
③汽车车检证的抄写
④通行路径图
⑤贴有回信用邮票的回信用信封或信包
请将上述文件1至4各准备2份,然后邮寄或带到申请处记载地址。
申请处・咨询处
1.在港湾局管理的道路上通行时(※包括部分通过指定管理者管理的道路的情况。)
横滨市港湾局设施管理课
〒231-0002
横滨市中区海岸通1丁目1番地大栈桥埠头大栈桥码头大厦5楼
TEL:045-671-7083
FAX:045-662-6565
2.只在指定管理者管理的道路上通行的情况
横滨港码头株式会社码头经营课南部管理事务所
(山下、本牧、南本牧、出田町的各河豚)
〒231-0811
横滨市中区本牧河豚头1-1
TEL: 045-621-6321
FAX:045-621-9048
横滨港码头株式会社码头经营课北部管理事务所
(大黑、瑞穗的各河豚)
〒230-0054
横滨市鹤见区大黑河豚头1
TEL: 045-521-8080
FAX:045-521-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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