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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设施使用费等的奖励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4月14日
1促进向横滨港的集装箱船等停靠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
---|---|---|---|---|
入港费 | 岸壁使用费 | |||
(1) 开设新定期航线的集装箱船首次入港时 | 全额 | 无 | ||
(2) 超过50,000吨的集装箱船入港时 | 相当于50,000吨的金额 | 无 | ||
(3) 1次进港办理1000个以上的集装箱货物时 | (ア) 1,000个以上不到1,500个 | 相当于30%的金额 | 无 | |
(イ) 超过1500个 | 相当于50%的金额 | 无 | ||
(4) 内航集装箱船入港时。 | 全额 | 无 | ||
(5) 开始装卸的前一天,船舶靠岸的时候。 | 无 | 从靠岸开始装卸日的上午8点30分之前的全额 |
※符合上述表中(2)及(3)所示的多个减免事由时,适用申请者在申请时选择的一个事由。
2促进客船停泊到横滨港的
(1) 促进客船停靠以及提高横滨港作为邮轮港口的国际地位的东西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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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费 | 岸壁使用费 | 自走式渡船桥使用费 | |||
以横滨港为船籍港的客船进港时。 | 全额 | 全额 | 全额 |
(2) 谋求通过客船振兴邮轮的东西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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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费 | 岸壁使用费 | 自走式渡船桥使用费 | |||
实施市民巡航时 | (ア) 出发时 | 全额 | 到24小时为止全额 | 到24小时为止全额 | |
(イ) 归港时 | 全额 | 到12小时为止全额 | 到12小时为止全额 | ||
在靠岸期间举行市长认可的船内参观会的时候。 | 全额 | 到24小时为止全额 | 到24小时为止全额 |
※1符合上述(1)及(2)表中所示的多个减免事由时,入港费、岸壁使用费及自走式渡船桥使用费栏分别适用申请者申请时选择的一个事由。
※2无法确认本市要求的感染症对策等的实施时,不适用上述(1)及(2)表中所示的减免。
3促进绿色物流的东西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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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费 | 岸壁使用费 | |
(1) 用于运送集装箱货物的船艇等进入横滨港时 | 全额 | 无 |
(2) 用于运送以横滨港为定系地的集装箱货物的筷子以及推进该港口的船舶(港湾设施条例实施规则另表第2第1号ア(ア)表中规定的弹簧管除外)作为停留地使用岸壁时 | 无 | 相当于75%的金额 |
4加强京浜三港的合作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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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费 | |
(1) 集装箱船连续入港东京港或川崎港的任意一个港口及横滨港时 | 相当于1/2的金额 |
(2) 集装箱船连续入港东京港、川崎港及横滨港时 | 相当于2/3的金额 |
※符合第1项及第4项表中所示的多个减免事由的情况下,关于入港费的减免,适用申请者在申请时选择的任一项的事由。
5促进环保船舶停靠港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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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港费 | 岸壁 | ||
(1) 由WPSP(World Ports可持续发展计划)认证的船舶ESI(Environment Ship Index)值超过30个的外航船或绿色沃德基金会(Green Award Foundation)认证的外航船入港时 | 相当于15%的金额 | 无 | |
(2) 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船舶入港时(相当于LNG燃料船) | 全额 | 无 | |
(3) 在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船舶上,有作为燃料在海上供给液化天然气的设备的船舶入港时以及作为停留地使用岸壁时(相当于LNG班卡环船) | 全额 | 全额 | |
在拥有向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船舶提供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设备的船舶中,同时在海上供给液化天然气以外燃料的设备的船舶入港时以及作为停留地使用岸壁时(LNG及重油孟加拉林船相应) | 全额 | 相当于75%的金额 |
【补充】
1)上述表中(1)所示的减免事由可以与第1项、第2项以及第4项所示的减免事由重复适用。重复适用时,将根据适用的减免事由计算出的入港费减免额合计。但是,合计的入港费减免额不超过应缴纳的入港费的范围。
2)上述表中(2)所示的“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船舶”包括以液化天然气和低硫燃料油为燃料的双氟利昂发动机可航行的船舶。
3)除运送液化天然气的船舶外。
4)在符合上述表中(2)及(3)所示的减免事由的情况下,符合第1项至第4项所示的多个减免事由的情况下,关于入港费的减免,适用申请者在申请时选择的任一项的事由。
相关链接对环保船舶的奖励制度
6促进完成汽车货物等的处理
减免的事由 | 减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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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壁使用费 | 装卸地使用费 | |
(1) 完成汽车货物中,将转运货物暂时存放在大黑河豚H号或西绿地内的D号货物处理地时。 | 无 | 相当于50%(以连续15天为上限。) |
(2) 大黑船头P-3号、T-3号到T-8号码头靠岸的汽车专用船或低船,从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到周五开始装卸时。 | 相当于25%的金额 | 无 |
(3) 前一天(但是前一天是横滨市规定休息日的条例第1条第1项规定的日子时,前一天以后)开始临时储藏货物,在汽车专用船、低船或一般货船上装船时。 | 无 | 除装船完成之日以外的全部 |
※1上述表中(1)所示的H号装卸地是指A06~A13、A20~A22区划。
※2上述表中(2)所示的减免事由可以与第1项(5)所示的减免事由重复适用。重复适用时,适用第1项(5)所示的减免事由计算出的岸壁使用费适用上述(2)表中所示的减免事由。
※3上述表中(3)所示的装卸地是指大黑码头P-3号岸壁货物处理地(A01~A06区划、B01~B06区划)、同T-1号岸壁货物处理地(A01~A05区划)、同T-2号岸壁货物处理地(M01~M50区划)的岸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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