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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手续的流程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1月7日
手续流程
*“申报事项的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流程也会有一部分不同,大致如下。
1.出店概要书的提交
在横滨市内新设或变更大规模零售店铺时,需要事先办理手续。
请事先在相关窗口确认相关法令和技术事项,并在以下任意一个早期之前提交分店概要书。
- 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申报的4个月前
- 建筑确认申请的3个月前
2.向地区提供早期的信息
新设大规模零售店铺或进行符合以下情况的变更时,请在提交出店概要书之日起的1个月内,以店铺出店预定地周边的地域居民等为对象,告知出店概要书的内容。
- 店铺面积的增加或改建时,变更后的店铺面积在6千m2以上或变更前的2倍以上的变更申报
- 市长认为特别需要的申报
3.“事前说明书”的提交、协商
进行新设等申报的大型店铺设置者,根据法律讨论申报事项、附件资料,以及基于指针、市基准的考虑事项等,制作“事前说明书”。制作时,请事先在相关课上商量技术事项等。
在提交申报之前提交“事前说明书”,谋求与相关局课所管辖的相关法令、条例等的吻合性,协商制定与周边生活环境相协调的开店计划。
4.提出“大规模零售店申报书”
进行新设等申报的大型店铺设置者,必须附加记载了对周边地区生活环境的影响对策相关事项等的文件,并向横滨市进行申报。
有申报的情况下,横滨市将其概要等刊登在“横滨市报”上(称为申报的“公告”。)。
另外,从公告之日起的4个月内,在经济局商业振兴课、大型店所在区的区政府区政推进课(新设的申报时)阅览大型店申报的文件。
关于申报和手续状况,请看横滨市的申报状况。
5.说明会的召开
进行新设等申报的大型店设置者,必须在申报之日起的2个月内,召开通知申报书等内容的说明会。
关于说明会的日期和地点,根据“说明会的通知”(在日刊报纸上刊登或折入传单)、在开店预定地的标识,大型店铺设置者会通知。
6.提交当地居民的意见书
对于申报,对于当地居民、当地经营者等为了保持大规模零售店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而应考虑的事项有意见的人,可以在申报公告之日起的4个月内,向横滨市提交意见书(word:21KB)。提交的意见书将作为横滨市是否应该要求大型店修改计划,以及讨论其内容时的参考。
- 想就大型店的计划发表意见时,请在意见书上填写意见的内容及理由以及必要事项,并带到横滨市经济局商业振兴课或邮寄提交。
- 可以提交意见书的期间是从申报的公告之日起4个月以内(必须到达)。
- 提交的意见书将由横滨市公告其概要。此外,原则上从公告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将阅览所有意见书(除不符合该制度宗旨或违反公序良俗的除外)。
7.“横滨市的意见”
横滨市考虑到当地居民的意见,并考虑“指针”和“运用基准”,从申报之日起8个月内,对大型店铺设置者,以书面形式陈述从保持生活环境的观点出发的意见,或者没有意见的情况下通知该情况。
横滨市陈述意见时,将公告该意见的概要,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阅览。
如果没有横滨市的意见,在那个时候手续结束,大型店设置者从收到通知之日开始可以开店。
8.由大型商店设置者提出自主应对措施(变更等)
横滨市陈述意见时,大型店铺设置者会根据其意见向横滨市发出自主的对应措施(变更申报事项),或者通知不变更申报事项。关于自主对策的内容,横滨市将进行公告,阅览4个月。
如果自主对策的内容反映了横滨市的意见,内容充分的话,在那个时候手续就结束了。
9.横滨市的“劝告”
8的内容没有正确反映横滨市的意见,难以避免对周边地区生活环境产生显著不良影响的事态发生时,横滨市应考虑“方针”和“运用基准”,从8的申报或通知之日起2个月以内,对申报者可以“劝告”采取必要措施。
如果劝告,横滨市将公告其内容。而且,大型店铺设置者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劝告的情况下,会“公开”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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