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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安心的商业街建设事业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安全、安心的商业街建设事业是什么

商店会实施防止犯罪巡逻活动时,是帮助商店会维持管理的路灯的一部分电费和煤气费的制度。
推进商店街的发展,为道路交通安全、地区防止犯罪对策以及城市美化做出贡献。

作为对象的照明设备

路灯、拱廊、拱门等,不论直接间接都点亮,确保行人等通行的安全性。
被认为起到了防止犯罪作用的照明器具

能申请的人

市内商店街团体

关于申请

2025年度申请期间

2026年1月5日(星期一)至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申请窗口

窗口时:各区地区振兴课(有商店街的区)或经济局商业振兴课
邮寄时:经济局商业振兴课

提交文件

  • 章程或者规章等的副本
  • 从去年1月开始到12月为止的电气、煤气费发票等的复印件或者支付证明书的复印件(事业开始从补助对象期间的中途开始的情况下,从开始的月到12月的复印件)(注1)
  • 路灯位置图
  • 路灯的照片(3张以上)但是,继续申请且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省略

(注1)由于电力公司的切换,无法发行收据的情况下,麻烦您委托各公司发行“支付证明书”。有关手续的详情请咨询各公司。
(注2)从自治会等处收取路灯的维护管理经费负担的情况下,需要提交与自治会等的经费负担额等规定的备忘录等。

支援内容

辅助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四项:

  • 维持管理路灯
  • 商店街的店铺关门后也点亮了路灯
  • 上述两项将持续实施至12月末
  • 防止犯罪巡逻(注1)应在补助对象期间(1月~12月)实施规定次数(注2)以上

(注1)防止犯罪巡逻是指为了保持商店街的安全和安心,商店会自主地在包括商店街在内的附近地区巡回。
(注2)没有路灯的商店会在补助对象期间新设置路灯的情况下,根据设置的月份不同防止犯罪巡逻的次数条件也不同。

防止犯罪巡逻的次数要件
事业开始月 防止犯罪巡逻的次数

1~2月

5次
3~4月 4次
5~6月 3次
7~9月 2次
10~12月 1次

(例)6月新设路灯的情况
项目开始月为6月,规定次数为“3次”,因此必须实施3次以上防止犯罪巡逻。

作为补助对象的经费

・从去年1月到12月的电气、煤气费合计金额
但是,没有路灯的商店会在补助对象期间新设置了路灯的情况下,从设置的月份开始作为补助对象期间。

补助率、补助限额

补助率为1/2,补助限额为50万日元

温馨小语提示

记载事项等有虚假的情况等,即使是补助金交付后也有要求归还的情况。

从申请到补助金交付的流程

商店会实施项目(1月~12月)
    ↓
商店会提交补助金申请书及实绩报告书(次年1月)
    ↓
补助金的交付决定及交付额确定
    ↓
商店会提交账单
    ↓
补助金的支付

有关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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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经济局市民经济劳动部商业振兴课

电话:045-671-3488

电话:045-671-3488

传真:045-664-9533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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