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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员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被请求审查的话,作为主持审理程序的人,“审理员”被提名。为了提高审理程序的公正中立性,审理员会指定没有参与审查请求相关处分决定的职员(本市任用律师指定为审理员。)。
在审理程序之间,提出反驳书和证据的时候,请向审理员提交。
审理员从处分厅接受申辩书等审查请求人的反驳书等的提交,进行必要的调查等之后,制作关于审查厅应作出的裁决的意见书(审理员意见书),与案件记录一起提交给审查厅。

审理员候选人名单

※名单是50音顺序。

审理员一览
姓名所属备注

行田高助
池田耕介

总务局法制课律师

堂屋
伊藤安耶

总务局法制课律师

上田明子
上田哲子

总务局法制课律师

田中友幸
田锅智之

总务局法制课律师

流之助
原田隆之介

总务局法制课律师

关于本页的咨询

总务局总务部法制课

电话:045-671-3927

电话:045-671-3927

传真:045-664-548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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