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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员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被请求审查的话,作为主持审理程序的人,“审理员”被提名。为了提高审理程序的公正中立性,审理员会指定没有参与审查请求相关处分决定的职员(本市任用律师指定为审理员。)。
在审理程序之间,提出反驳书和证据的时候,请向审理员提交。
审理员从处分厅接受申辩书等审查请求人的反驳书等的提交,进行必要的调查等之后,制作关于审查厅应作出的裁决的意见书(审理员意见书),与案件记录一起提交给审查厅。
审理员候选人名单
※名单是50音顺序。
姓名 | 所属 | 备注 |
---|---|---|
行田高助 | 总务局法制课 | 律师 |
堂屋 | 总务局法制课 | 律师 |
上田明子 | 总务局法制课 | 律师 |
田中友幸 | 总务局法制课 | 律师 |
流之助 | 总务局法制课 |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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