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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的案件・现在的实施状况
公布计划和事业等的“方案”的方案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25日
公布计划和事业等的“方案”,将市民作为意见募集对象的项目中,按制度分别介绍正在招募意见的案件。有关各自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各页。
1根据横滨市公共评论程序征求意见的案件
公开评论(※)是指在市的计划等的制定及对市民施加义务,限制权利的条例及其他制度的制定等过程中,在方案具体化的阶段广泛公开,要求市民的意见或提案,对提出的意见等实施机关(管辖计划等的局・统括本部等)的想法的同时,考虑到有益的意见等,作为实施机关进行意思决定。
(※)一般来说是指“行政征求意见”,横滨市在征求意见中,只将符合实施纲要内容的内容作为“横滨市公开评论”来处理。
名称 | 征求意见期间 | 咨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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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有征求意见的案件。 |
2关于规则等的意见公开征集手续中征求意见的案件
制定、修改或废止规则、审查基准、处分基准或行政指导方针时,要事先公开该方案及相关资料,广泛征求市民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
3在“公共事业评价制度的事前评价”中正在征求意见的案件
本市独有的制度是在开始公共事业之前,公开事业的必要性和效果等,通过征求市民的意见,在进一步提高事业的透明度的同时,促进事业的重点化,有效有效地执行有限的财源。
名称 | 征求意见期间 | 咨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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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有征求意见的案件。 |
4其他意见募集
在不属于上述1至3的意见征集中,各区、局、统括本部以市民为对象,提出构想、计划方案等,并刊登了募集对此意见的案件。除此之外,各区、局、统括本部也有独自实施的。
名称 | 征求意见期间 | 咨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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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有征求意见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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