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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滨市公务员灾害补偿等认定委员会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30日
(1)根据
《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法》第69条
《横滨市议会议员及其他专职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条例》第4条
《横滨市议会议员及其他专职职员的公务灾害补偿条例施行规则》第5条
(2)设置
1968年作为市长的附属机构而设置
(3)组织
阿任命:委员由市长从有学识经验的人中任命
i常数:5名
u任期:3年
(4)职务
(1)关于i的条例对象的非专职职员等发生的灾害,审议是否是由公务或上下班产生的,然后
向任免权人答复公务上、公务外或上下班符合、上下班不符合的判断。
(5)举办日期
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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