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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回购特约登记(一般竞争投标的户建用途指定)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21日

概要

 通过市有地公开招募出售购买附有回购特约的物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注销该登记。
 另外,2023年4月1日以后,自签订了回购特约的买卖合同之日起经过了10年的时候,可以通过所有者的单独申请取消回购特约登记。请向物件所在地的管辖法务局或司法书士等确认手续等的详细内容。

要件

  • 作为户建住宅(1栋建筑物里有1户人家居住的专用住宅)的用地而提供。
  • 特约期限已满

 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使在期满前也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 建有户建住宅,已交付检查完毕证
  • 与第三方的买卖合同等成立(有以该物件的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书)

 取消回购特约登记需要根据申请书进行申请。
 希望的契约者请准备好市有财产买卖契约书后再联系。
 ※期满前注销的情况下,申请书需要第三方(接受所有权转移的人)的登记印章以及图章证明书。在和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会发送申请书,请尽早联系。

关于与司法书士在法务局的候诊

 通过事先调整,司法书士和市政府职员可以在法务局碰头,同时申请。需要进行买卖物件的地眼变更、地积修正等,在结算日之前想赶上取消特约的情况下请使用。但是,如果您希望的话,请在登记申请日(结算日)的3周前提交注销申请书,并与司法书士联系。

温馨小语提示

关于费用

 申请的费用由申请者承担。申请地每笔需要1000日元面额的收入印花纸。
※申请2笔以上的话,请准备几张笔1000日元的印花纸。尽管申请了多笔,但附上一张笔数×1000日元的印花纸的情况下,根据法务局的规定只能收到一笔的申请。

关于申请后

 申请的内容等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从申请日开始2~3周内完成登记的注销。
 登记的注销完成后,将通知单邮寄给申请者,或者用电子邮件发送扫描数据。
(参考)横滨地方法务局登记完成预定日(外部网站)

关于手续部门

 取消回购特约登记的申请地是购买该市有财产时的合同部门(或者合同部门的交接部门)。
 登记全部事项证明书的买回权人除了“横滨市住宅供给公社”等“横滨市”以外,不能办理,请向各个团体咨询。
 合同部门不清楚的情况下,请准备市有财产买卖合同,并咨询。
 如果合同丢失,请在横滨地方法务局取得该地的全部事项证明书,并告知以下信息。

  • 合同当时该地的地号
  • 横滨市向买主的所有权转移日

 另外,根据该地的所在地,横滨地方法务局的管辖也会发生变化。
 所属、全部事项证明书的取得方法、费用等详细内容请咨询横滨地方法务局(外部网站)

 在合同书丢失的情况下,不能接受第三方(接受与市的契约者委托的人)的合同复印件的交付等委托。另外,关于通知合同内容等信息,有可能成为公开请求的对象。
 关于本人的委托,因为需要进行本人确认,所以没有用电话回答。敬请留意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Fashiti管理推进课招标担当

电话:045-671-2264

电话:045-671-2264

传真:045-662-5369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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