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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常见问题

我来回答投资者们经常询问的内容。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1月1日

常见的咨询

Q
请告诉我横滨市债的发行实绩和发行计划。
A

请参照下述链接。
市场公募债券发行计划页面

Q
市债谁都可以买吗?
A

现在,横滨市债只发行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市债,不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市债。

Q
什么是ESG债券?横滨市的发行情况怎么样了?
A

ESG(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债券是指为解决环境挑战和社会问题筹集事业资金的债券。有绿色债券(环境债券)、社会债券(社会贡献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包括绿色和社会因素的债券)等分类。本市也于2022年12月20日发行了横滨市首次的ESG债券。
详情请参照以下链接。
ESG债券页面

Q
请告诉我地方债券的消灭时效。
A

关于地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和国债和其他债券一样有消灭时效。本金从偿还日起,利息从利息支付日起经过10年后,就完成了失效(根据地方财政法第5条之6以及公司法第705条第3项的规定),对于完成了失效的地方债券,不支付本利金。

【地方财政法(1948年法律第一百九号)第5条之6】

第五条的六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八十六号)第六百八十三条、第七百一条、第七百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以及第七百九条的规定,适用前条第一项的地方债券。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规定中的“公司”是指“地方公共团体”,“公司债券原帐管理人”是指“地方债券原帐管理人”,“公司债券原帐”是指“地方债券原帐”,“公司债券管理者”是指“接受地方债券的募集或管理委托的人”和“证券公司债券权人”。

【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八十六号)第705条】

第七百五条公司债券管理者有权为公司债券权人接受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债权的偿还,或者为了保全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债权的实现而进行必要的一切审判或审判外的行为。

2公司债券管理者在接受了前款的清偿的情况下,公司债券权人可以向该公司债券管理者请求支付公司债券的偿还额和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时,公司债券权人必须以公司债券的交换方式请求该偿还额的支付,以利札的交换来支付该利息。

3根据前款前段规定的请求权,从可以行使的时候开始十年内不行使的话,会因时效而消失。

4公司债券管理者在需要对接受该管理委托的公司债券进行第一项行为时,可以得到法院的许可,调查公司债券发行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财政部资金课

电话:045-671-2240

电话:045-671-2240

传真:045-664-718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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