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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查在哪里接受?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18日

健康・医疗
A

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

1.使用检查套件进行自我检查

请用经国家批准的“医疗药品”、“一般医药品(OTC)”的抗原定性检查套装进行自我检查。
※医疗用医药品的外箱上有“体外诊断用医药品”的表示,一般用医药品的外箱上有“第1类医药品”的表示。
 请注意,研究用未批准,没有这个标识。

2.在经常就诊的医生或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请直接联系经常就诊的医生或附近的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是否进行检查取决于医生的判断。
※不是医生的判断,而是根据本人的意愿接受检查的情况下,请寻找自由诊疗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

关于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健康安全课

电话:045-671-2463

电话:045-671-2463

传真:045-664-729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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