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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想把土地作为公园用地捐赠的话?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26日

城市建设和环境
A

能否接受捐赠,请以以下内容为基准,按案件进行判断。详情请咨询负责部门。另外,寄附时需要根据“公园绿地的寄附受理纲要”办理手续。

受纳对象的标准

・面积大约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一批土地。
・与公路相接触或确保管理通道。
・能够确定土地边界的东西。
・确保了土地的安全性。
・树木的日影、倒伏、落下枝、排水等影响较小的东西。
・占用物件必须被转移或排除。
・私权的设定,不存在其他特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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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事业课绿地保全担当

电话:045-67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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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7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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