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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想入住面向横滨市老年人的优良租赁住宅,申请资格有哪些。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居住、生活
A

申请面向老年人的优良租赁住宅的人,在各住宅招募时设置的“招募基准日”中,必须满足以下所有的入住资格。

入住资格

1入住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住在横滨市内或在工作的人

2申请本人满年龄60岁以上,单身或同居者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配偶(包括有内缘关系的人和未婚妻。不论配偶的年龄。)
 (2)满60岁以上的亲属(指六亲等以内的血族或三亲等以内的联姻族。)
※单身的情况下,虽然有同居人,但是不自然地分开居住,不能单身申请。申请时将未离婚的夫妇(户籍上的配偶者)分割申请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人。
 (ア)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离婚的人(离婚不成立的情况下,不能入住)
 (イ)申请时可以在住民票继续确认1年以上的分居,并且能确认离婚意愿的人(请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确认离婚意愿的文件。)
 ・如果是内缘关系的话,住民票有“未申请的丈夫”或者“未申请的妻子”的人。
 ・订婚的情况下,在资格审查时可以证明这件事,并且在交钥匙之前可以提交结婚的公共证明书(离婚登记书受理证明书)的人。
(※)在以下情况下,不符合上述(1)(2)同居者条件的人也可以认可同居。
 (ア)为了看护申请本人或同居者而同居的人(不论年龄)
 (イ)入住的老年人抚养的儿童(未满18岁者)

3申请的本人及同居人自行居住。
・不能把面向老年人的优良租赁住宅借给别人,也不能作为第二住宅使用。持家只能在出售或预定出租的情况下申请。

4申请本人及同居者应根据住民基本台帐法(1967年法律第81号)登记在居民基本底帐上。

5不拖欠居民税

6(对于2009年10月以后开始管理的住宅,)家庭月收入在487000日元以下的人

另外,入住时,几乎所有的住宅都会建立连带保证人和身份保证人。连带保证人在入住者拖欠房租等情况下,可以支付入住者负担金额等。身份承兑人需要领取入住者的身份及家产等。但是,即使不能建立连带保证人,根据住宅的不同,也有可以使用保证公司的房租债务保证制度的情况,请向管理业务人员咨询。

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住宅政策课

电话:045-67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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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41-275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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