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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想要助听器。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7日

福祉,看护
A

有听觉障碍的残疾人手册的人或者接受作为残疾福利服务对象的难病疾病的诊断,对日常生活或者社会生活受到相当限制程度的人有补饰费支付制度。需要请指定的医生检查需要什么样的助听器,并制作意见书。医生意见书的用纸在各区福利保健中心分发。

对象者

持有听觉障碍残疾人手册的人以及难病患者

费用

原则上要负担1成。(生活保护家庭、市民税非课税家庭无负担。市民税所得额46万以上不在对象内。)

申请所需要的东西

可以确认MyNumber卡或MyNumber的东西、残疾人手册、医生的意见书、报价单、市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市外迁入的人确认抚养的情况)

窗口

各区福利保健中心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 障害自立支援课(福祉给付科)

电话:045-671-3891

电话:045-671-3891

传真:045-671-356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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