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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请重新发行水费发票。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27日

自来水、下水道
A

我没有补发收据。
但是,需要支付完毕的证明时,在自来水事务所的窗口发行“收入证明书”(发行手续费¥300)。
另外,申请时需要申请者的本人确认文件。
另外,申请者除了水费的支付者(请求方名)以外,需要委托书。
详情请咨询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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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来水的咨询,请到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45-847-6262传真:045-848-4281
※请注意不要打错了

关于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供水服务部服务推进课(以下电话、传真号码为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45-847-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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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848-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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