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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水路的占用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3日

道路占用是指

特定的人在道路上设置一定的工作物、物件和设施,继续使用道路。那个时候,需要道路管理者的许可。另外,根据各个物件有许可条件,根据占用的物件的种类、大小等需要缴纳占用费。

主要的占用物件是

  • 防止犯罪灯
  • 电线杆电线类
  • 水管
  • 下水道管
  • 煤气管类
  • 突出看板
  • 工程用脚手架
  • 临时围栏等


占用物件


不能占用以下物品。

  • 放置招牌、立招牌等

占用费的金额是多少

  • 根据道路法第39条2项,横滨市道路占用费条例中规定。
  • 根据占用的物件等不同,详情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申请占用的手续是

请将下列文件提交到所属土木事务所。

得到许可后

  • 因为要交付道路占用许可申请书和缴纳通知书,所以请在银行等金融机关缴纳占用费。
  • 占用时间最长为5年。期满时,需要进行占用更新申请。

变更、废止

请将下列文件提交到所属土木事务所。

申请格式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保土谷区保土谷土木事务所

电话:045-331-4445

电话:045-331-4445

传真:045-335-053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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