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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水路的占用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3日
道路占用是指
特定的人在道路上设置一定的工作物、物件和设施,继续使用道路。那个时候,需要道路管理者的许可。另外,根据各个物件有许可条件,根据占用的物件的种类、大小等需要缴纳占用费。
主要的占用物件是
- 防止犯罪灯
- 电线杆电线类
- 水管
- 下水道管
- 煤气管类
- 突出看板
- 工程用脚手架
- 临时围栏等
占用物件
不能占用以下物品。
- 放置招牌、立招牌等
占用费的金额是多少
- 根据道路法第39条2项,横滨市道路占用费条例中规定。
- 根据占用的物件等不同,详情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申请占用的手续是
请将下列文件提交到所属土木事务所。
- 道路占用许可申请书
- 位置图
- 物件的构造图(平面图、立体图、求积图)
得到许可后
- 因为要交付道路占用许可申请书和缴纳通知书,所以请在银行等金融机关缴纳占用费。
- 占用时间最长为5年。期满时,需要进行占用更新申请。
变更、废止
请将下列文件提交到所属土木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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