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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园的投诉解决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25日

保育园制定了如下应对使用者投诉的体制。

1目的

(1) 维护使用者的权利

通过适当的应对投诉,在提高用户对保育服务的满意度的同时,维护使用者的权利。

(2) 确保客观性和合理性

不将投诉密室化,确保社会性和客观性,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解决,在提高保育园的信赖的同时,确保恰当的运营。

(3) 服务的改善

充分考虑使用者的意见和抱怨等,在服务的改善上发挥作用,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为目标。

2投诉的定义

投诉是指在使用保育园提供的保育服务时,从使用者(监护人)那里提出的投诉、不满、意见、要求等。

3保育园的投诉受理咨询体制

(1) 投诉解决负责人及投诉受理负责人是园长。

随时接受使用者(监护人)的意见、投诉等,努力通过协商解决。

(2) 解决投诉的第三方委员由市长委托,各园有2名委员。

根据提出投诉的使用者(监护人)和解决投诉责任人的要求,双方会面并提出建议。另外,利用者(监护人)可以直接向第三方委员提出申请。

4解决投诉的机制

解决投诉的机制图片

关于本页的咨询

矶子区福利保健中心儿童家庭支援课

电话:045-75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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