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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则制定咨询角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7日

土地利用和建筑计划时,根据都市计划法和建筑基准法,规定了可以建筑的建筑物的用途、高度等,这是最低限度的基准。

街道、建筑物的种类、地基的面积等,根据地域特性,根据居民的意见制定了详细基准的“建筑协定”和“地区计划”等被称为“城市规则”。

横滨市内各区政府开设了“城市规则制定咨询角”。咨询处正在接受关于这些“城市规则”的咨询。

建筑协定

建筑协定制度是土地所有者等在建筑基准法等“最低限度的基准”上再加上一定的限制,根据达成协议的地区的各位,互相保护的。金泽区有19个建筑协定,协定的运营由住在地区的市民们组织的运营委员会进行。

地区计划

地区计划是指根据都市计划法制定的特定地区、市区水平的都市计划。详细规定了城市建设的方针、目标、道路、广场等公共设施(地区设施)、建筑物等的用途、规模、形态等的限制。

地域建设规则

所谓地域城市建设规则,是指关于建筑物和土地利用等,由地域居民构成的“地域城市建设组织”,市长认定了自主制定的规则。根据被认定的“地域城市建设规则”,“地域城市建设组织”和市政府联合引导建筑行为等,地域城市建设组织自主运用规则,可以推进地域建设。

地区规划

所谓地域城市建设计划,是市长认定了地区建设的目标、方针、解决课题的措施等,在得到地域居民等的理解和支持的同时汇总的计划。

地域建设支援制度

为了解决地区的课题、提高魅力、开展与身边地区城市建设相关活动的市民们,有派遣城市建设的专家、支援活动费等支援制度。

关于本页的咨询

金泽区总务部区政推进课规划调整股

电话:045-788-7729

电话:045-788-7729

传真:045-786-4887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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