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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害者住院医疗援助金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9月4日

关于横滨市精神障害者住院医疗援助金制度

关于继续的申请

关于继续住院精神科医院的人,7月1日~7月31日接受了继续的申请,但是因为过了期限所以结束了。
对于忘记继续申请的人,请重新申请新的。
那个时候,因为不能追溯日期,所以从申请书送到心灵健康咨询中心的月份开始成为对象。

成为对象的人(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人为对象)

1.横滨市有居民登记
2.精神科医院或一般医院的附设精神科病房根据《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相关法律》规定的“任意住院”或“医疗保护住院”
3.住院患者及其住院患者和住民票上属于同一家庭的所有家庭的申请年度(※)的市民税所得额合计后的金额在10万4400日元以下

※申请月为2024年4月~6月时,请确认2023年度的市民税所得额,2024年7月~令和7年6月时请确认2024年度的市民税所得额。
※在指定城市的标准税率税制改革之前,使用标准税率(6%)的金额来判断。这个金额写在征税证明书上。

支付1万日元的月份(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月份为对象)

1.同一家医院每月住院20天以上的情况
2.那个月的医疗费(饮食疗养费等除外)的自己负担额在1万日元以上的情况
※从受理申请的月份开始成为对象。不能上溯助成。

从申请到请求的流程

这个制度需要“申请”和“请求”两个阶段的手续。
那个时候
① 在代理领取援助金的医院住院的情况和 
② ①不是在医院住院的情况 
流程不一样。①的医院一览表刊登在制度介绍传单(PDF:316KB)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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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接受援助金代理领取的医院住院的情况

请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文件,邮寄到横滨市。

横滨市领取了文件,得到认定后将通过医院提交“横滨市精神障碍者住院医疗援助金补助认定书”。

之后医院每隔一个月代本人办理手续。关于接受援助金的方法因医院而异,详情请向医院确认。

② ①不是在医院住院的情况

请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文件,邮寄到横滨市。

横滨市领取了文件,得到认定后将向申请者地址发送“横滨市精神障碍者住院医疗援助金补助认定书”。

每3个月
・账单
・住院期间等的证明书(请在医院填写)
请邮寄到横滨市。这份文件在发送认定书的时候一起放在信封里。
在横滨市审查后,会汇款到指定的账户。

申请所需的文件

申请所需的文件
必要材料详细情况取得窗口

申请书(PDF:264KB)
记载例(PDF:447KB)

需要全员提交

◎住院的医院(有些医院没有。)
◎市主页

②2024年度市、县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包括患者在内的所有家庭(15岁以上)中,到2024年1月1日为止,需要非横滨市民的份


截至2024年1月1日,地址地区的市区町村税务课

③登记事项证明书(可复印)

成年监护人等申请时需要
※发送原件时,希望返还的人请附上回信用的信封。

 

※从2024年7月申请开始,原则上不需要提交至今为止需要的住民票和课税证明书,决定通过市系统进行调查。不希望在市系统进行调查的人,请在申请书上填写该内容,并提交住民票和征税证明书。
※根据市系统的调查结果,如果无法确认住民票的信息和课税状况,会另外发送信。

文件的提交处(申请书和账单的提交处)

发送地址


※文件请用邮件寄过来。请自己准备信封。

常见的问题

Q
申请的话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对象?
A

申请文件从横滨市收到的月份开始成为对象。
对于之前的住院,不能追溯到补助。

Q
在住院前可以申请吗?
A

即使是住院前,如果同一个月预计住院20天以上的话,也可以申请。
因为不能上溯助成,所以建议在预计的时候尽早申请。

Q
本人不是可以申请的状态。可以代理申请吗?
A

除了本人以外,可以申请的是以下人士。
・配偶
・抚养义务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子、曾祖父母亲、曾孙)
・成年监护人(➡请一起提交登记事项证明书的复印件)
※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不得已亲属申请的情况
➡申请者信息一栏请作为患者本人填写申请书,并在代笔者一栏上写亲属的信息。

Q
本人的住民票在横滨市没有,但是住院的地方是横滨市内的医院。可以申请吗?
A

只有横滨市有住民票的人才能向横滨市申请这个制度。
除了横滨市以外还有住民票的人,请咨询相应的市町村是否有同样的制度。
相反,横滨市有住民票,在横滨市以外的医院住院的人,可以向横滨市申请。

Q
需要市、县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是什么情况
A

包括患者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中,到2024年1月1日为止有不是横滨市民的情况下,需要该人的2024年度的课税(非课税)证明书。(因为横滨市的系统无法确认税信息)
【例】与患者同住一个家庭里有父亲和妹妹的情况
・患者…截至2024年1月1日横滨市民
・患者的父亲…截至2024年1月1日横滨市民
・患者的妹妹…截至2024年1月1日,横滨市以外的市民
如果是这样的话,患者和父亲的课税(非课税)证明书➡不需要,妹妹的课税(非课税)证明书➡需要。
※即使是横滨市民,由于未申报等原因无法通过市系统确认税信息的情况下,也需要另外提交征税(非课税)证明书。

Q
如果转院的话,需要再申请一次吗
A

因为这个制度是根据住院地的医院进行认定的,所以医院变了的话需要再申请一次。

Q
月中旬转院了。那个月也是对象吗
A

例如
前一家医院15日➡转院后的医院15日
但是,任何一家医院都不符合“一个月住院20天以上的情况”,所以那个月不在支付对象内。
前一家医院10日➡转院后的医院20日
那就是支付的对象。(条件是转院后的医院名在那个月内再次申请一次。)

Q
如果再住院的话,需要再申请一次吗
A

如果是已经认定的期间内的话就不需要特别的申请。但是,如果医院发生变化,需要申请。

Q
一旦被认定就可以一直使用这个制度吗?
A

这个制度从7月到次年6月为一年。即使被认定了一次,为了7月以后继续使用制度,也需要“继续申请”。
到6月为止使用这个制度的人,会从横滨市发送为了“继续申请”的申请书等,麻烦您准备申请所需的文件,请申请。(在1家医院住院的人将从医院交给您。)

Q
我不知道住院的医院是1还是2
A

①(代理领取援助金的医院)的一览表刊登在制度介绍传单(PDF:316KB)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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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电话:045-671-2415

电话:045-671-2415

传真:045-662-35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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