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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歧视事例1)肢体不自由医院等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9日

  • 寄来的事例都不属于“残疾人歧视”。另外,没有确认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 个人、设施等名称等相关信息,除公开内容外。
  • 关于长文的事例、状况等的详细说明,将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内容

因为说最好改成附近的医院,所以拿到了介绍信,但是我们家不接受脑性麻痹。主页上写着残疾人法第15条指定医生,所以我想放心。因为讨厌拒绝的评价扩大,所以连来的话都不要说。

关于事例,希望这样做的事,觉得这样做比较好的事

无记载

对象的故障类别

肢体不自由

场面

医院等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施策推进课

电话:045-671-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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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71-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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