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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歧视事例4)视觉障碍交通工具和道路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12日

  • 寄来的事例都不属于“残疾人歧视”。另外,没有确认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 个人、设施等名称等相关信息,除公开内容外。
  • 关于长文的事例、状况等的详细说明,将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内容

关于车站和公共设施。核电站事故以来,为了节电,进行了荧光管的间隔等,对于弱视的我们来说很难看到。
残疾人的体育文化设施,尽管是为了残疾人而设置的设施,但是通道的照明很暗,厕所等的标识很难看到。
我想这些也可以说是健康人好就好了,不在语言中出现的歧视。

关于事例,希望这样做的事,觉得这样做比较好的事

无记载

对象的故障类别

视觉障碍

场面

交通机关·道路

关于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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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671-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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