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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歧视事例2)精神障碍商店等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4日

  • 寄来的事例都不属于“残疾人歧视”。另外,没有确认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 个人、设施等名称等相关信息,除公开内容外。
  • 关于长文的事例、状况等的详细说明,将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内容

在找公寓的时候,申请了喜欢的公寓。写在文件上写着“精神障碍”后,什么联系都没有,变成了“NO”。不动产商、父母、我都没有取得任何联系,是不动产商确认的回复。

关于事例,希望这样做的事,觉得这样做比较好的事

如果是“NO”的话,就用“NO”,打电话或者其他方法也可以,所以想要联系。而“障碍”就是“理由”。这是违反法律的吧?

对象的故障类别

精神障碍

场面

店等

关于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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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671-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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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71-356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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