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残疾人歧视事例4)肢体不自由公共设施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4日

  • 寄来的事例都不属于“残疾人歧视”。另外,没有确认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 个人、设施等名称等相关信息,除公开内容外。
  • 关于长文的事例、状况等的详细说明,将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内容

残疾人用的厕所,健康人用的,进不去。

关于事例,希望这样做的事,觉得这样做比较好的事

如果厕所能像残疾人用的厕所那样全部宽敞的话,这就是真正的无障碍设施。也许大家都平等。谁都可以使用。

对象的故障类别

肢体不自由

场面

公共设施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施策推进课

电话:045-671-3598

电话:045-671-3598

传真:045-671-356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124-99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