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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歧视事例3)不明政府的窗口等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5日

  • 寄来的事例都不属于“残疾人歧视”。另外,没有确认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 个人、设施等名称等相关信息,除公开内容外。
  • 关于长文的事例、状况等的详细说明,将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内容

关于区体制的问题,因为在儿童家庭课没有办理残疾儿童制度,所以在残疾儿童的咨询中给儿童家庭课打电话,说来所的话就不是负责人了,被转来转去了,为了使用残疾儿童制度在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面试的时候,他说:“在拿到手帐之前,我在家里商量了很多话,还要再说吗?”。这也是合作的问题。…。
在很多区,未满18岁的孩子不管有无障碍,儿童家庭课都是窗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持有残疾手册的话窗口就会发生变化,这可以说是歧视。

关于事例,希望这样做的事,觉得这样做比较好的事

无记载

对象的故障类别

其他・无回答

场面

政府机关的窗口等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施策推进课

电话:045-671-3598

电话:045-671-3598

传真:045-671-356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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