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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低额住宿事业(免费低额住宿所、日常生活支援居住设施)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9月26日

什么是免费的低价住宿地?

在社会福利法第2条第3项规定的第二种社会福利事业中,作为“为了生活困难者,以免费或低额的费用,出租简易住宅,或者利用住宿所及其他设施的事业”而开设的设施。

关于“横滨市免费低额住宿所的设备及运营标准条例”

根据社会福利法的规定,“横滨市免费低额住宿所的设备及运营基准相关条例(2019年12月横滨市条例第35号)。以下称为“条例”。)(2020年4月1日施行)。

条例概要

1免费低额住宿的定义
 满足“(1)~(3)中的任意一个”和“(4)”的
(1) 入住对象仅限于生活困难者。
(2) 入住者总数的大概5成以上是生活保护领取者,且入住的合同是租赁合同以外的合同。
(3) 入住者总数的大概5成以上是生活保护领取者,并且,领取居室使用费及共同利益费以外的费用提供饮食等服务。
(4) 居室的使用费在生活保护的住宅补助基准额以下。

2设备及运营标准
(1) 设施规模(定员)
可入住5人以上。
(2) 职员的配置
除设施长1名外,还应配置符合入住人数和提供服务内容的职员。
(3) 职员资格
设施长具有社会福利主管任用资格,或者从事社会福利事业等2年以上,或者被认定具有与之同等的能力。
(4) 居室的构造
定员为1人,是一个拥有到达天花板的坚固的间壁和门的单间。
(5) 居室的地板面积
除收纳设备等外,应在7.43平方米(约4.5张榻榻米)以上。
(6) 使用费
根据经费项目的内容,考虑到提供实际费用和服务所需的费用而设定的金额。

关于各事项的详细情况及其他基准,请确认条例。

横滨市“免费低价住宿事业指南”

横滨市关于“横滨市免费低额住宿所的指南(以下称为“指南”。)”中,除了与事业开始前的横滨市、附近居民等的事前调整、法律规定的申报文件外,还独自规定了必要材料。
另外,设置或增设免费低额住宿所时,每个区的总定员数等也设定了基准。
另外,关于另表的修改,将反映厚生劳动省关于流浪汉实际情况的全国调查(概数调查)的结果,并进行修改。

各种申报方式

参考例

日常生活支援居住设施是什么

在免费低额住宿所中,满足在日常生活中实施支援所需的人员配置等一定条件,都道府县、指定都市及核心市认定的生活保护法(法30条第1项附注)上的设施被称为日常生活支援居住设施。
日常生活支援居住设施针对居住生活困难的生活保护领取者,在制定符合各自能力和课题的个别支援计划的基础上,对自立的日常生活进行支援。

◎给免费低额住宿的经营者
 横滨市内的免费低额住宿所的日常生活支援住宅设施认定由横滨市进行。
 认定有条件等审查。详情请咨询健康福利局生活福利部生活支援课。

资料

刊登了横滨市内的免费低额住宿所(包括日常生活支援居住设施)及经营者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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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祉部生活支援课

电话:045-671-2403

电话:045-671-2403

传真:045-664-0403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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