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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28日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本院将与患者诊疗相关的信息和隐私保护作为特别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以下基本方针(隐私政策),在向全体职员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努力保护患者的信息。

【1】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想法

  1. 本院在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时,遵守以“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横滨市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条例”为首的相关法令及条例等(以下称为“法令等”)的宗旨,努力切实保护信息。同时,根据厚生劳动省制定的“医疗、看护相关事业者个人信息的恰当处理指导”等国家和相关机构制定的方针和指导方针等,进行适当的运用。
  2. 本院将定期对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管理体制及其措施进行验证,并持续重新评估,努力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2】关于个人信息的收集

本院在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时,只限于与诊疗相关的必要范围的信息,同时也将采取适当且公正的手段对患者本人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信息等进行。

【3】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以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1. 在本院,除了法令等规定的使用目的外,在事先公布的基础上,在其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关于这个利用目的的公布,通过本院内的公告牌以及网络上的主页等进行。
  2. 在打算重新进行不包含在这个利用目的中的利用的时候,请重新得到患者本人或者能代理本人意思的人的同意。
  3. 在本院,除了作为利用目的提出的基础上按照院内的正规手续进行的情况和法令等规定的情况以外,不需事先得到患者本人或能够代理本人意愿的人的同意,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没有。另外,提供的情况下,除了法令等规定的情况外,原则上,将采取第三方无法确定是否是患者本人的信息的措施。

【4】关于安全管理措施

本院为了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损毁和篡改等,实施了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
另外,不论职业种类、职位、部门,以处理患者个人信息的本院所有职员为对象,进行为了防止与这些个人信息相关的事故而进行的教育研修,同时委托个人信息相关的事务时,对委托方的业者有义务采取同样的措施进行适当的监督。

【5】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更正和停止使用

在本院,关于法令等规定的患者的个人信息内容的公开、更正、停止使用,将根据委托迅速对应。

【6】关于咨询

关于本院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其他内容的咨询、意见和要求等,请向以下窗口申请。
另外,关于受理,除了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之外,都是8点45分~16点45分,请谅解。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更正、停止使用、诊疗信息提供等手续】
⇒综合咨询窗口(医务科:1楼综合大厅)
【关于诊疗内容、其他咨询、对医院的要求、投诉等】
⇒综合咨询窗口(地区合作综合咨询室:1楼综合大厅Grand钢琴前)

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院根据上述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通知关于患者和家属等个人信息,有可能用于以下目的。
在处理以下个人信息时,将按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横滨市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条例》等相关法令,妥善运用。

【1】提供医疗服务(包括护理和健康管理)

  1. 本院提供医疗服务
  2. 与其他医院、诊疗所、药店、访问护士站、护理服务经营者的合作
  3. 来自其他医疗机关等的询问的回答
  4. 为了患者的诊疗,征求外部医生等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
  5. 检查业务的委托、其他业务的业务委托、临床试验业务的使用
  6. 对家人等的病情说明
  7. 其他,关于向患者提供医疗和诊疗信息等的利用

【2】申请诊疗费的事务

  1. 本院的医疗、护理、劳灾保险、公费负担医疗相关事务及其委托
  2. 向审查支付机构提交招待会,以及核定、返回时的内容确认
  3. 向审查支付机构或保险人咨询
  4. 审查支付机构或保险人对查询的回答
  5. 向有关公费负担医疗的行政机关等提交招待会,对查询的回答
  6. 除此之外,用于申请医疗、护理、劳灾保险以及公费负担医疗相关的诊疗费

【3】本院的管理运营业务

  1. 住院出院等病房管理、联络调整
  2. 用于会计、会计事务、审计等
  3. 为了改善疗养环境等提高医疗服务的利用
  4. 医疗事故等报告中的利用
  5. 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系统运用中的使用
  6. 其他,关于本院的管理运营业务的利用

【4】在接受企业等委托进行的健康诊断等地,向企业等的结果的通知

【5】关于医生赔偿责任保险等,向医疗相关的专业团体、保险公司等咨询或申报等

【6】为了维持和改善医疗、护理服务和业务,制作基础资料

【7】协助本院内进行的医疗实习

【8】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为目的的本院内的病例研究、信息共享

【9】以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的全国性调查和数据积累等合作

【10】医学会的公共活动所要求的信息提供,或者医学研究成果的公布

【11】对根据法令的规定进行的请求和委托,向外部机关提供信息、公开

<附记>

  1. 上述内容中,如果有难以同意的事项,请向以下窗口申请。
  2. 如果没有申请的话,请允许我作为同意使用的东西来处理。
  3. 这些申请之后可以随时撤回和变更。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更正、停止使用、诊疗信息提供等手续】
⇒医务科接待窗口(医务科:1楼综合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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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横滨市立脑中风·神经脊椎中心总务课

电话:045-753-2500(代表)

电话:045-753-2500(代表)

传真:045-75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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