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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的非法丢弃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29日

如果发现非法抛弃的人(包括信息)

非法抛弃是严重的犯罪!
“现在,眼前正在进行非法抛弃。”“今后打算非法抛弃。”“非法抛弃后逃跑了。”
这种时候,请马上向警察报110报警。另外,知道有非法丢弃物的地方等信息请联系所属警察署或神奈川县警察“环境犯罪热线”。
如果控制好丢弃的地方、时间、车牌号等的话,很容易确定遗弃者,请您协助。

【港北警察署】
电话:045-546-0110
【环境犯罪热线】
电话:045-651-1194

如果发现非法抛弃

请根据发现的地方联系我。

在道路(公路)或公园时

请联系土木事务所。

【港北土木事务所】
电话:045-531-7361

※关于公寓等集体住宅用地内的公园,请看下面的“非法丢弃在私有地时”。

在垃圾堆积场所时

请联系收集事务所。

【资源循环局港北事务所】
电话:045-541-1220

※关于公寓等集体住宅用地内的居民专用的集成场所,请看下述“非法丢弃在私有地时”。

被非法抛弃在私有地时

土地、建筑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在努力保持该场所的清洁的同时,在废弃物被丢弃时,必须自己负责处理该废弃物。
为了不让别人非法抛弃,请设置围栏等,平时就要注意土地等的管理。
另外,给您了非法丢弃对策的招牌。需要的人请联系以下内容。

关于本页的咨询

港北区总务部地区振兴课

电话:045-540-2235

电话:045-540-2235

传真:045-540-224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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