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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股票等的分红等所得及转让所得等的申报方法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日

关于与股息折扣额、股份等转让所得折扣额、所得税不同的课税方式

关于“居民税被预扣的上市股票的分红所得”和“特定账户有预扣的上市股票的转让所得”,
根据2024年度市民税·县民税的税制改革制度被变更。

关于1股息折扣额和股份等转让所得折扣额扣除额

从2024年开始,适用股息折扣额和股份等转让所得折扣额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确定申告书
※请注意,到2023年为止,只提交市民税、县民税申报书是不能适用的。
提交确定申告书时,在确定申告书第2表“居民税相关事项栏”中,将红利折扣额、股份等转让所得折扣额扣除额扣除额
因为有要填写的项目,所以请注意不要漏记

<补充>有上市股票等的转让所得,“没有特定账户的预扣”的情况下,因为没有预扣居民税。
    不管金额如何,2024年以后也同样需要提交市民税、县民税申报书。
    只要提交了该意思的确定申报书,就可以省略提交市民税、县民税申报书。

2关于与所得税不同的课税方式

关于“居民税预扣的上市股票的分红所得”和“特定账户有预扣的上市股票的转让所得”,
到2023年为止,我们选择了与所得税不同的课税方式,但是从2024年开始,由于税制改革将变更制度,因此
请参照以下链接地址(横滨市财政局的页面)进行对应。

关于本页的咨询

港南区总务部税务课

电话:045-847-8355

电话:045-847-8355

传真:045-841-159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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