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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0月5日
如果养的狗咬人或伤害了人,饲主必须在得知事实的第二天到第二天为止向港南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申报。另外,狗的饲主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天内,让兽医检查那只狗,进行狂犬病的鉴定。
港南区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
电话:045-847-8445
传真:045-846-598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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