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2024年度2024年8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B/A)
市民税个人部分422,563,635147,058,42334.8%39.2%
市民税法人分31,026,42529,381,87794.7%96.9%
固定资产税300,420,750204,861,65768.2%67.9%
轻型汽车税3,529,4583,365,33195.3%95.8%
市烟税9,663,6867,664,77879.3%100.0%
城市计划税64,761,77944,076,08368.1%67.7%
其他15,429,98114,937,77496.8%97.0%
合计847,395,713451,345,92253.3%55.1%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征收对策课

电话:045-671-2255

电话:045-671-2255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355-9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