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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滨绿税的常见问题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横滨绿税”是本市独有的超额征税,是为了推进市内的林地的收购、中间的绿色的创造等绿色的保全和创造而创立的。
另一方面,“森林环境税”是以林业不成立的地方的山间部的森林整备、促进国产木材的利用为主要目的而创设的全国统一征收的国税,神奈川县的超课税“水源环境保护税”是为了充实有助于保护和再生水源环境的事业而创设的县税。
像这样,横滨绿税和森林环境税、水源环境保护税,各自征税的目的和用途都不一样。
另外,在国家,关于森林环境税和地方自治体的超额征税,通过整理用途等可以并存。
另外,在2023年横滨市税制调查会的答复中,横滨绿税和森林环境税、水源环境保护税也确认“在课税的宗旨、目的及用途上完全不同,不适用于双重课税”。
为了阻止绿色的减少,将来继承丰富的绿色,有必要实施至今为止取得成果的民有林地的收购等,继续进行绿色的保全和创造的措施。
为了在2024年以后切实推进横滨绿色提高计划,关于稳定的财源——横滨绿色税,将课税期间延长5年,2024年以后也将继续向市民们承担。
详情请参阅《关于横滨绿税的延长》。
为了将来留下绿意盎然的环境,有必要切实推进绿色保护和创造的措施,为此,需要不受各年度财政状况影响的稳定财源。
另外,在推进城市化的本市,如果不实施以收购林地为首的超过“一般市町村的标准税负担”的措施的话,很难实现。
鉴于绿色保护、创造的受益广泛波及到个人、法人,横滨绿色税由市民税均等比例的超课税来承担。
详情请参阅《横滨绿税的概要》。
横滨绿税的用途是从以保护和创造绿色为主要目的的观点出发,在横滨绿提高计划中
・林地、农田的可靠担保
・推进身边的绿化
・通过充实维护管理来提高绿色质量
・促进志愿者等市民参与的事业
的4个项目。
详情请参阅《横滨绿色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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