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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滨自然观察森林条例施行规则的一部分修改(市民意见公开征集)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8月1日

意见公开征集案件概要
案件编号363
案件名横滨自然观察之森条例施行规则的一部分修改
要决定的规则等的标题

横滨自然观察之森条例施行规则一部改正规则

根据法令、例规条款

横滨自然观察之森条例

概要

关于横滨自然观察的森林,为了成为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横滨森林魅力的设施,从2020年4月1日开始由指定管理者管理,在自然观察中心内的研修室导入利用费用制度。因此,修改横滨自然观察森林条例实施规则,重新规定指定管理者的招募相关规定、进修室的使用费用收取相关规定等。

方案的公示日2019年2月28日
提出意见的期间

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29日

提出意见的时间不满30天
的情况下,理由
意见公开征集要领
(意见提交方法、提交方等)
意见公开征集要领[PDF形式:69KB](PDF:68KB)
意见投稿用纸[PDF形式:56KB](PDF:55KB)
意见投稿用纸[Word形式:31KB](word:14KB)
方案及相关资料修改概要[PDF形式:312KB](PDF:311KB)
横滨自然观察森林条例(截止2020年4月1日)[PDF形式:621KB](PDF:131KB)
资料的获取方法绿色环境局环境活动事业课
市政厅1楼市民信息中心、各区政府公告咨询股阅览、分发
所管课名等(咨询处)绿色环境局环境活动事业课森林建设担当
电话:045(671)2624
FAX:045(224)6627
※ 请不要用电话提出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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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部环境活动事业课

电话:045-671-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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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550-455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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