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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用地区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6月16日
什么是农业专用地区制度?
这是以确立城市农业和保护城市环境为目的的横滨市独自的农业振兴政策。
将集体农地等指定为农业专用地区,通过实施农业振兴政策,谋求农业用地的保全。
向市民提供新鲜的农产品
保护地区的自然和田园环境
这是保护市民免受灾害的防灾空间
以大规模的市民农场为特色的柴农业专用地区
新指定的十日市场农业专用区
如果被指定为农业专用地区,会怎么样呢?
1.优先实施以下农业振兴政策,根据农业振兴的基本计划实施项目可以得到高率的补助。
2.即使被设定为农业专用地区,除了已经有的土地利用限制(农业振兴地区、农用地区域等)以外,也不会产生新的限制。
(注1)农业振兴地区
县知事指定的是为了振兴农业的地区。
(注2)农用地区域
关于农业振兴地区内的优良农业用地,是为了确保农业上的利用而设定的,根据农用地利用计划作为农业用地被规定了的区域。
现在,横滨市指定了28个地区、1071.5ha的农业专用地区。
2015年1月9日,十日市场地区(绿区十日市场町)被指定为第28个地区的农业专用地区。
市内农业专用地区的场所、名称、面积按登记顺序如下。
1号:池边农业专用区(60.0ha)
2号:东方农业专用地区(60.0ha)
3号:折本农业专用地区(43.0ha)
4号:大熊农业专用地区(20.0ha)
5号:新羽大熊农业专用地区(23.0ha)
6号:牛久保农业专用地区(24.0ha)
7号:菅田羽泽农业专用地区(61.6ha)
8号:东俣野农业专用地区(65.7ha)
9号:西谷农业专用地区(25.2ha)
10号:冰取泽农业专用区(20.9ha)
11号:田谷、长尾台农业专用地区(35.1ha)
12号:野庭农业专用区(43.4ha)
13号:中田农业专用地区(40.0ha)
14号:并木谷农业专用地区(35.0ha)
15号:上川井农业专用地区(35.3ha)
16号:上濑谷农业专用地区(92.0ha)
17号:舞冈农业专用地区(102.7ha)
18号:小雀农业专用区(25.7ha)
19号:鸭居东乡农业专用地区(19.1ha)
20号:寺家农业专用地区(86.1ha)
21号:平户农业专用地区(8.8ha)
22号:鸭居原农业专用地区(17.1ha)
23号:柴农业专用地区(17.4ha)
24号:保木农业专用区(14.7ha)
25号:佐江户宫原农业专用地区(8.6ha)
26号:北八朔农业专用地区(39.8ha)
27号:长津田台农业专用地区(25.7ha)
28号:十日市场农业专用区(21.6ha)
关于农业专用地区的咨询请看下面。
绿色环境局农政推进课:045-671-2608
北部农政事务所:045-948-2480(鹤见、神奈川、保土谷、旭、港北、绿、青叶、都筑区)
南部农政事务所:045-866-8493(西、中、南、港南、矶子、金泽、户冢、荣、泉、濑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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