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不可燃垃圾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17日

“不可燃垃圾”的出法

不可燃垃圾



每周收集两次(与“燃烧的垃圾”的收集日相同)
(请通过集成场所的贴纸等进行确认)

・请用购买时的箱子、报纸、厚纸等包好,并标明玻璃、陶器、日光灯等物品名。
 ※玻璃球等细小的东西也可以一起包起来。
 ※石子、土等不碎的细小物品,请放入袋子里拿出来。

水银式体温计、血压计、温度计的据点回收

作为“不可燃垃圾”回收的水银式体温计、血压计、温度计,在区政府、收集事务所设置了专用的回收箱进行回收。
水银体温计等含有水银的产品本身不会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影响,但由于破损导致水银飞散
因为流出的话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所以请协助在据点回收。

点击此处了解详情→回收家庭不需要的水银式体温计、血压计、温度计。

出法
表现方式的印象


相关信息

日光灯的再利用

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家庭系废弃物对策部业务课

电话:045-671-3819

电话:045-671-3819

传真:045-662-12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862-11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