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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回收法的对象(电视)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21日
品种 | 对象 | 对象外 | |
---|---|---|---|
电视 | 显像管 |
|
|
液晶 |
| ||
等离子 |
|
※从2024年4月1日起,根据家电再利用法(特定家用机器再商品化法)实施令的一部分修改,作为对象品种的薄型电视将追加有机EL式电视。
详情请在购买方和家电回收券中心(0120-319-640)确认。
■成为家电回收法对象的东西的出法在这里
※业务用产品的处理
专门作为业务用制造、销售的东西作为家庭用使用的情况下,不属于家电再利用法的对象。
相反,在事业上使用家用机器的情况下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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