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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充电电池(锂离子电池、移动电池等)的输出方法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横滨市没有收集小型充电电池
小型充电式电池是指无绳的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等使用的充电后反复使用的电池,也叫做二次电池。它还包括移动电池。
小型充电式电池的制造商和进口销售商有义务自主回收和再利用,不能放在集成场所。
由制造商等组成的一般社团法人JBRC(外部网站)在家电量贩店、自行车销售店、家庭中心等设置了黄色回收罐(小型充电式电池回收箱),进行回收。
黄色回收罐在各区综合厅舍、收集事务所、区民利用设施(一部分)、市政府大楼也设置了。
附近的回收合作店检索(外部网站)
回收对象:带有回收标志的小型充电电池(从主体上取下的)、移动电池本体
出法:请用胶带将电池的端子部分绝缘后,放入黄色回收罐中
※内置的小型充电电池不能从小型家电产品取下时的取出方法请在这里。
※膨胀、破损的物品不属于回收对象。
关于膨胀、破损物品的处理方法,请咨询您所在地区的资源循环局事务所。
○小型充电电池的输出方法
※可回收的电池仅限于JBRC会员企业生产的。
※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自行车销售店、区政府、收集事务所等回收地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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