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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事务所搬迁通知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港南办事处自2022年11月14日起搬迁至新办公室

所在地

港南区日野南3-1-2(旧港南资源回收中心旧址)


向导图

访问

“港南车库入口”公交站即到。或JR港南台站步行11分钟

开厅时间(没有变更)

周一至周六(包括节假日)8点至16点45分

办理业务 ※港南事务所不能自己搬入大件垃圾

・燃烧的垃圾等的收集搬运

・垃圾收集场所的新设置、移动、废止申请的受理

・中心再利用(资源物的带入接受※受理时间为9点~11点30分、13点30分~16点)

接收品种:不可燃垃圾(玻璃、陶器类、日光灯、灯泡等)、喷雾罐、罐、瓶子、塑料瓶、小金属类、塑料资源、旧纸类、旧衣布

・小型家电、充电式电池、硬币电池回收等

联系方式(没有变更)

・电话:045-832-0135
・FAX:045-832-5204

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家庭系废弃物对策部港南事务所

电话:045-832-0135

电话:045-832-0135

传真:045-832-520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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