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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养狗或者猫的话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6月15日
关于终身饲养
动物的饲主必须努力终生饲养(在迎来寿命之前适当饲养)。
到最后为止请负责饲养。
因为不得已的情况,无论如何都不能养的情况下,请寻找新的饲主。
动物的领养是持续饲养的努力,努力寻找新饲主后的最后手段。
无论如何都不能饲养的情况
因为不得已的情况等不能继续养动物,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转让方的情况下,请咨询您所在地区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
如果是狗或猫的话,在事前商量之后,市里也有收费领取动物的情况,但是以下理由(※)可能会拒绝(不进行狗或猫以外不能饲养的动物的领取)。
另外,一旦领养的狗和猫原则上不能归还。
※关于动物的爱护及管理的法律被修改,符合以下项目的情况下,都道府县等可以拒绝狗或猫的领取。
(1)被猫狗等销售商要求领取的情况
(2)被反复要求领取的情况
(3)被要求领养小狗和小猫的情况下,不接受采取繁殖限制措施的指导的情况
(4)因猫狗的高龄化、疾病等理由或不被认定饲养该猫狗困难的理由而被要求领取的情况
(5)在寻求领养时,如果没有事先寻找新的饲主的话
咨询窗口
请和您住的区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商量。
如果不事先商量就把动物带到动物爱护中心的话,可能会拒绝,所以请务必事先商量。
收取手续费
出生后91天以上的狗或猫 : 每头4000日元
出生后不满91天的狗或猫 : 每头1000日元
请不要扔掉动物
因为不能饲养而遗弃(扔掉)动物是犯罪。
在有关动物的爱护及管理的法律中,遗弃(丢弃)爱护动物的,规定要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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