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川井净水厂再整备事业(PFI)

最后更新日期2020年9月15日

新消息

关于PFI事业的事业合同的签订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因为签订了事业合同,所以如下公布。
关于签订PFI事业相关的事业合同(PDF:54KB)

关于公布PFI项目的审查结果报告书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根据《关于通过活用民间资金等促进公共设施等整备等的法律》第8条的规定,公布经营者选定的客观评价结果如下。
关于公布PFI事业的审查结果报告书(PDF:302KB)

关于PFI事业的中标者的决定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因为决定了中标者,所以如下公布。
关于PFI事业的中标者的决定(PDF:383KB)

关于公布PFI事业的投标说明书等第2次提问回答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关于投标说明书等的第2次提问回答和事业契约书(案)和提交文件制作要领以及样式集等的修订版如下公布。

关于投标说明书等的第2次问题的回答

关于公布PFI事业的招标说明书等第一次提问回答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关于投标说明书等的第1次提问回答,事业契约书(案)等和提交文件制作要领以及样式集等的一部分修改如下公布。

关于招标说明书等的第1次问题的回答

关于PFI事业的招标说明书等的公布

关于PFI事业的特定事业的选定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根据《利用民间资金促进公共设施等整备等相关法律》,作为PFI事业,认为将本项目作为特定事业实施是适当的,因此在这里选定了基于PFI法第6条的特定事业因此,将如下公布。
特定事业的选定(PDF:132KB)

关于PFI事业的业务要求水平书(提案)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项目,作为特定项目实施的本项目要求的设施的性能及服务水平的业务要求水平书(提案)如下公布。

业务要求水平书(案)

补充资料

提问

意见

关于业务要求水平书(案)的问题的回答

关于实施方针的公布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事业,根据《关于通过活用民间资金来促进公共设施等的整备等的法律》第5条第1项,制定了关于特定事业的实施方针如下。

实施方针

补充资料

关于实施方针的问题回答书

关于川井净水厂的再整备项目实施方针的问题回答书,将如下公布。(2008年1月25日公布)
关于实施方针的问题回答书(PDF:468KB)

PFI项目审查委员会

设立由有学识经验的人等组成的横滨市PFI事业审查委员会,对提案内容进行评价,选定最优秀提案者。横滨市水道局根据审查委员会的选定结果决定中标者。
审查委员在投标公告时公布了。
第5回委员会会议事录要旨(PDF:77KB)【2008年11月14日召开】
第4回委员会会议事录要旨(PDF:121KB)【2008年5月22日召开】
第3回委员会会议事录要旨(PDF:143KB)【2008年5月9日召开】
第2回委员会会议事录要旨(PDF:111KB)【2008年2月25日召开】
第1回委员会会议事录要旨(PDF:125KB)【2007年12月11日召开】

关于自来水的咨询,请到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45-847-6262传真:045-848-4281
※请注意不要打错了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净水部川井净水厂

电话:045-921-1174

电话:045-921-1174

传真:045-922-4989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135-45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