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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不燃化推进事业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所谓“城市不燃化推进事业”,是指接受2014年3月制定的“地震防灾战略中的地震火灾对策方针”,扩充“不,街道改善事业(旧事业)”,在延烧危险性高的地区,由于建筑物的不燃化等原因,“不易燃烧的城市·不蔓延的城市”的实现。

支援地区的防灾城市建设

在南区内,有两个地区接受了地区建设推进条例的活动支援,推进防灾城市建设。

三春之丘城市建设协议会

以三春台居委会和三春台东居委会地区为对象,通过地区建设推进条例的组织认定(2009年3月)和计划认定(2010年3月),切实推进防灾城市建设。

井土谷上町第一居委会

2014年接受了地区建设推进条例的小组登记,以居委会董事为中心继续进行讨论和实践。之后,2019年6月接受了组织认定和计划认定,以“通过防灾城市建设的措施,各个世代的人都能安心、永远、交流丰富的生活城市”为目标。

其他地区

除上述2个地区外,在“不、道町改善事业”开始之前,在中村町3丁目地区(住宅地区改良事业、2012年度结束)和唐泽、平乐、八幡町地区(现在也在活动中),以行政主导进行防灾城市建设。两个地区的概要请看“家・道町改善事业”页面上的“事例集”。

关于本页的咨询

南区总务部区政推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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