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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览(2004年第1回定例会追加议案)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7月12日
2004年第1回定例会修正预算
表中的“结果”是指议决结果。
议案编号 | 议案名 | 内容 | 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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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预算 | 市第144号议案 | 2003年度一般会计补正预算(第5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为24,114,182千日元 其他债务负担行为修正、市债修正、结转明许可费修正 | 通过 |
市第145号议案 | 2003年度国民健康保险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2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487,082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46号议案 | 2003年度老人保健医疗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为6,507,541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47号议案 | 2003年度介护保险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为2,922,839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48号议案 | 2003年度市立大学费会计补正预算(第3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22800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49号议案 | 2003年度港湾整备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11437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0号议案 | 2003年度中央批发市场费会计补正预算(第2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91820千日元 其他市债修正、结转明许可费修正 | 通过 | |
市第151号议案 | 2003年度中央与畜牧场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7,046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2号议案 | 2003年度交通灾害共济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536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3号议案 | 2003年度劳动者福利共济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391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4号议案 | 2003年度公害受害者救济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211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5号议案 | 2003年度市区开发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2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为13,659,482千日元 其他市债修正、结转明许可费修正 | 通过 | |
市第156号议案 | 2003年度汽车停车场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6,000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7号议案 | 2003年度公共事业用地费会计补正预算(第2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为1,186,813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58号议案 | 2003年度市债金会计补正预算(第2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为8,242,475千日元 其他市债修正 | 通过 | |
市第159号议案 | 2003年度新陵园事业费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修正额△1000千日元 其他市债修正 | 通过 | |
市第160号议案 | 2003年度医院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351,100千日元 资本支出△1,556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61号议案 | 2003年度下水道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248,584千日元 资本支出△72,694千日元 | 通过 | |
市第162号议案 | 2003年度填埋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3,295千日元 资本支出△14,417千日元 | 通过 | |
水第3号议案 | 2003年度水道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427,029千日元 资本支出△48,173千日元 | 通过 | |
水第4号议案 | 2003年度工业用自来水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1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10,202千日元 资本支出△596千日元 | 通过 | |
交第7号议案 | 2003年度汽车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2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388,384千日元 | 通过 | |
交第8号议案 | 2003年度高速铁路事业会计补正预算(第3号) | 岁入岁出预算修正 收益性支出△190,758千日元 | 通过 |
2004年第1回定例会申请
申请号 | 主题 | 内容 | 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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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愿 | 申请第16号 | 关于增加对幼儿园儿童的就业奖励补助金等 | 1为了减轻监护人负担,希望增加就业奖励费。 2希望增加对幼儿园健康经营的补助金。 3希望增加私立幼儿园残疾儿童教育费补助。 4根据学校保健法,希望新设针对幼儿园儿童等健康管理的补助制度。 | 通过 |
申请第17号 | 关于增加对私立幼儿园儿童的保育费补助等 | 1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希望对上私立幼儿园的3、4、5岁的孩子,大幅增加保育费补助。 为了即使减少2个幼儿园的孩子也能进行稳定的教育和园运营,希望新设幼儿园的孩子减少对策费。 3希望增加对上私立幼儿园的身心障碍儿童的补助金。 4希望大幅增加私立幼儿园设施整备费补助。 | 1 ・ 3 通过 2 ・ 4 不通过 | |
申请第28号 | 关于年金制度改革等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关于以下项目,我想向国家提交意见书。 1 2004年的黄金改革,导致国民生活恶化,进一步压迫不景气的中小企业经营的保险费的提高,年金不进行下调。 2按照对国民的约定,将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立即提高到二分之一。 3作为其财源,不进行公共养老金等扣除的缩小、废除老年人扣除等对年金的课税强化。 4为了解决年金的空洞化,制定全额国库负担的最低保障年金制度,让所有人都能安心生活。 | 不通过 | |
申请第29号 | 关于中止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的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希望通过基于宪法精神要求国家停止派遣自卫队的意见书。 | 不通过 | |
申请第30号 | 关于增加对私立幼儿园儿童的就业奖励补助金 | 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希望增加私立幼儿园儿童的就业奖励金。 | 通过 | |
申请第31号 | 关于教育基本法的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希望不要对国家改变教育基本法,而是提出要求活用教育基本法理念的意见书。 | 不通过 | |
申请第32号 | 关于公共保育制度的扩充等 | 1希望扩充民间保育所、市立保育所、横滨保育室、家庭保育福利员等公共保育制度并采取必要的预算措施。 关于预定于2004年4月民营化的市立保育所,希望以市民和监护人的同意为前提,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实施。 3希望改善市立保育所能满足地区需求。 4为了解除待机儿童,希望增设认可保育所(市立・民间)。 希望对5个国家,不要将公立保育所运营费的国库负担金一般财源化。 | 不通过 | |
申请第33号 | 关于继续支付被监护人慰问金 | 希望停止被监护人慰问金事业的废止和缩小,继续现行的状态。 | 不通过 | |
申请第34号 | 关于年金制度改革等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关于以下项目,我想向国家提交意见书。 1 2004年的黄金改革中,在不景气的情况下进一步压迫企业经营,提高导致劳动者生活恶化的保险费,不降低年金。 2按照对国民的约定,将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立即提高到二分之一。 3作为其财源,不进行公共养老金等扣除的缩小、废除老年人扣除等对年金的课税强化。 4为了解决年金的空洞化,制定全额国库负担的最低保障年金制度,让所有人都能安心生活。 | 不通过 | |
申请第35号 | 关于幼保一元化等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关于幼保一元化和公立保育所运营费的一般财源化,希望国家不要无视地方的实际情况和育儿的实际情况,突然得出结论,而是要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慎重讨论。 | 不通过 | |
申请第36号 | 关于新港湾医院的指定管理者决定 | 在决定新港湾医院的指定管理者时,希望慎重进行审议,选定适合市民的医院,能够确保医疗提供体制的法人。 | 不通过 | |
申请第37号 | 关于年金制度改革等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关于以下项目,我想向国家提交意见书。 1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物价变动导致年金的领取额降低0.3%。 2 2004年的金改革时,不要提高年金保险费、降低年金支付额等。 3将对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立即提高到二分之一。 4过大的年金公积金应用于降低保险费和改善补助。 5创建全国库负担的最低保障年金制度。 | 不通过 | |
申请第38号 | 关于国民健康保险费的降低等 | 1希望停止对拖欠保险费的家庭的资格证书等制裁措施,并向所有加入者颁发正规的保险证。 2为了应对失业者、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的业绩恶化等,希望扩充国民健康保险费减免制度。 3希望增加一般会计的转入金额,下调国民健康保险费。 | 不通过 | |
申请第39号 | 关于修改容器包装回收法的意见书的提交方法 | 关于下一个项目,我想让国家退出意见书。 1修改容器包装回收法,将收集、分类、保管的费用包含在产品的价格中。 2应加进以回收、再利用、再利用的优先顺序推进的各种各样的方法。 3应加进对进行容器再利用的经营者和团体的支援内容。 | 不通过 | |
申请第40号 | 关于公共保育制度的扩充等 | 为了消除待机儿童,希望增设保育所。 2希望每个孩子都平等,无论在哪里都能以同样的保育条件接受保育。 3希望扩充认可保育所、横滨保育室、家庭保育福利员等公共保育制度。 4想降低保育费。 对于5延长保育、临时保育、残疾儿童保育、病后儿童保育、24小时型紧急临时保育等项目,为了保障适当的人员配置,希望大幅增加补助金。 6希望不要忽视孩子的权利、监护人、职员的呼声,使市立保育所民营化。 | 不通过 | |
申请第41号 | 关于重度障害者介护保险利用者负担补助等的继续 | 希望继续实行重度残疾人介护保险利用者负担补助制度。 希望继续补助2重度障害者医疗费、高龄重度障害者医疗费、重度障害者看护利用负担助成的住院费伙食费。 | 不通过 |
2004年第1回定例会追加议案
议案编号 | 主题 | 内容 | 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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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提出议案 | 议案第13号 | 提交要求制定青少年健全育成基本法的意见书 | 国家强烈要求尽早制定青少年健全育成基本法。 | 通过 |
议案第14号 | 关于2004年度社会福利设施等设施建设的国库补助协议的基本方针的意见书的提交 | 国家强烈要求重新审视16年度社会福利设施等设施建设相关的国库补助协议基本方针,使设施顺利建设。 | 否决 | |
议案第15号 | 关于推进三位一体改革的意见书的提交 | 国家为了推进真正的地方分权,使三位一体的改革成为有实效性的有意义的东西,强烈要求以下事项。 1关于三位一体改革的整体情况,应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等,在充分反映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明确国库补助负担金、税源转让、地方交付税的具体改革内容等。 2在重新评估国库补助负担金时,要从扩大地方的裁量权的观点出发,以使地方能够根据自己的责任和判断自主地、自立地进行事业。 3伴随着税源转移时,应根据所得税、消费税等基础税提前且切实地实施,以避免将负担转嫁给地方。 4关于地方交付税的改革,在重新审视国家干预的基础上,地方继续稳定地提供国家对地方有义务的标准行政服务。 此外,为了地方制定财政预测,阶段性地推进行财政改革,以及为了不给地方预算编制造成混乱,应尽快展现地方交付税改革的中期形态。 | 通过 | |
议案第16号 | 提交意见书,要求横滨保育室的保育费不征收消费税 | 国家方面,配合推进下一代育成支援对策、充实保育政策的国家政策,希望修改税制制度,将横滨保育室的保育费作为消费税非课税处理。 | 通过 | |
人 事 方案 件 | 市第163号议案 | 横滨市教育委员会委员的任命 | 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日浦美智江的任期将于今年3月31日结束,为了任命继任者,将根据地方教育行政的组织及运营相关法律第4条第1项的规定提出建议。 (继任者) 日浦美智江 | 同意 |
咨询市第2号 | 拥护人权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 本市人权拥护委员井上几弘等8人的任期将于今年4月30日结束,为了推荐继任者,将根据人权拥护委员会法第6条第3项的规定提出建议。 (继任者) 井上几弘、雪吹周秀、北岛孝子、 木村和子、田中露里、中村正俊 松井住仁、山崎正子、吉田拓郎 ※使用JIS第一水准的字体 | 没有异议的意思答复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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