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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定公共物品所管确认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月1日

非法定公共物品的管辖确认

如果需要确认非法定公共物品(青地)相关的管辖范围,请提交必要材料一套。

申请窗口

各区土木事务所是申请窗口,有想要确认的对象财产。
对象财产在户冢区内的情况下,请向户冢土木事务所申请。

申请文件

请在法定外公共物品所管确认委托书上填写必要事项,并附上附加材料进行申请。
格式下载
PDF格式(PDF:15KB)
Word形式(word:23KB)

【附加材料】
・向导图
・法务局公图的复印件(2份)
明确了对象财产的起终点(起点△点、终点▲点)的
・道路水路等边界调查图或道路台帐区域线图的复印件
仅在相邻的道路水路上制作了上述图纸的情况下
・当地照片:在照片上标明对象财产的位置的文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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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户冢区户冢土木事务所

电话:045-881-1621

电话:045-881-1621

传真:045-862-350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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