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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回收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中心回收利用是什么?
是各区的资源循环局事务所实施的资源物的据点回收。
可以携带旧纸类和塑料容器包装等资源物。
请务必使用。
能拿出什么样的东西?
- 旧纸(报纸、纸板、纸包装、杂志、其他纸)
- 旧衣布
- 塑料制容器包装(带有塑料标志的东西)
- 不可燃垃圾(陶器、玻璃、日光灯)
- 喷雾罐
- 已使用的干电池
- 罐子、瓶子、塑料瓶
- 小金属类
拿不出来的东西是什么?
・不能再利用的布类
布偶、床垫、被子(里面有棉花的东西)
・雨衣等表面有特殊涂层的东西
・毛皮、包、鞋子等
・塑料制容器包装以外的塑料制品
・资源物以外的垃圾(燃烧的垃圾・大件垃圾)
・事业类垃圾(事业类垃圾在市里不回收。请委托获得一般废弃物、产业废弃物各自许可的业者进行处理。)
・修剪枝
※敬请留意如果将以上垃圾扔到中心回收会场的话,会被视为非法丢弃,与废弃物处理法相抵触,成为处罚的对象。
举办日・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包括节假日)
上午9点00分~11点30分
下午1点30分~4点00分
在事务所用地内受理。(请不要在上午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的时间)
下午4点00分过后拒绝带入。
会场
资源循环局都筑事务所(都筑区平台27-2电话045-94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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